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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出卖

  • 作者:于非鱼
  • 类型:耽美言情
  • 更新:01-15 19:37:59
  • 字数:7112

反之亦然,没人走的路又长满了野草,好在不影响前行。

走上一段斜坡,就到了沈周小时候最喜欢来的地方了。

“感觉好热闹啊,一定玩得很开心。”竹西如何能不羡慕,她从小就不爱和身边的小朋友玩,后来家里富裕了,身边更没有聊得来的朋友了,抛去那些带着目的的人,身边就只剩下寥寥几个朋友了。

“是挺热闹的,每次来玩滑梯,都有磨破裤子挨打的那场面和杀猪差不多了,能不热闹吗。”

这里是河堤,沈周一直都不知道河堤起于何处,又止于何地。只在村里老人那里听说过河堤的由来--那是一段不能忘记的岁月,先辈们用身躯铸就了这道蜿蜒千里的河堤,用来对抗侵略者的炮火。从河堤到河底,几十米的深度,是英雄们一点一点挖出来的。以先辈英血汇聚的河,滋养了后世几代人。

沈周和竹西走到了滑梯处,也已经被野草覆盖了大半,没法再滑了。

“是前边那个村子吗?”竹西叹口气,她本来也想试试的,可到处都是草,根本无法下脚。

“嗯附近几个村子的孩子都在同一个小学上学,离得又近,彼此父母大多也都认识,很难不玩到一起。”

也正是因为沈爷爷经常捕鱼,沈周也能沾光吃一些没人买的小鱼,他小时候的要比同村孩子吃得更好,后来长得也更高大一些。

或许是小时候吃过太多鱼,沈周长大后就很少吃鱼了。

“我以前经常和梅叶来这里玩,那时候河堤两边种的是大片的荆条,我们用荆条做弓,以麻秆为箭”

一阵刺耳声响,沈周打开尘封已久的红色铁皮大门,门内是半人高的野草和遍地的南瓜藤。

沈周张张嘴,良久,才说道:“今天看样子是进不去了,明天我来清理清理。”

现在这个季节,蛇蚁蚊虫就喜欢待在这种地方,冒然进去的话,很可能有危险。

从老宅搬出去后,沈周还保留着房门钥匙,不仅于此,高中和大学宿舍的钥匙,以及父母家的钥匙他都收藏在钱包里,这些钥匙打开的不仅仅是一扇门,更是一段过往,带在身上很麻烦,看到时候很怀念。

“后来长大了一些,我们买弹弓打小鸟,用的子弹都是玩腻了的玻璃珠,不过家长觉得这个东西太危险,就不让我们玩,我还因为偷偷玩挨过几次揍”

“再往前走有一段滑梯,是水泥铺的,很平整,我们经常和邻村的小孩一起玩”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其实里边也没什么了,搬家的时候已经把能用的全都带走了。”沈周重新锁好门,带着竹西往河堤走。

沈周还记得当时,他和沈妈骑着三轮车一趟一趟把老宅里的物件拉到十字路的新家,那个时候他好像是初中,也可能是高中,他自己都记不太清了。

住在河堤附近的人,无不对这条河存有深厚感情,这是一条母亲河。

人们用河水来浇灌田地,很多人依靠捕鱼为生,沈爷爷正是其中之一。

竹西脑补出画面,一个小男孩滑下去之后,感觉屁股凉凉的,低头一看,原来是一个洞,小男孩的妈妈闻讯而来,给他做了一顿竹笋炒肉,其他孩子就幸灾乐祸地看着。

“你有被打过吗?”

“我当然没有,他们坐着滑,我是蹲着,鞋子可比裤子耐磨多了。”

就是有点费鞋。

沈妈妈老是说沈周吃鞋,其实是因为磨没了。

竹西不太相信,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阿姨说沈周小时候调皮得很,上树掏鸟,下河摸鱼都是常有的事儿,更别说其他危险性比较低的了。

“明天我们来钓鱼吧?”竹西真的很想尝试这个对她来说很新奇的玩意儿,来的时候她就一直在惦记着。

“可以啊,刚好有现成的装备。”沈周当然是打算用沈爷爷的渔具,至于沈爷爷,明天当然是休息啦。

正要准备继续往前走,沈周的手机却震动起来,沈奶奶打电话喊他们回家吃饭。

“奶奶喊我们回家吃饭了。”

“回家!”

……

沈妈今天没什么事儿,她一个人在家无聊,就用了一个小时把家里打扫干净,忙碌之后,她坐在沙发上,看着阳台上玩耍的两个毛孩子。

二筒平时还是很高冷的,从不给陌生人碰,可它今天居然和格洛玩得这么好,一点都不像是刚认识的样子。

一整个下午它们俩都是形影不离的,一起吃饭,一起晒太阳,当然还有一起咬花。

在家被沈周管着,格洛是没有机会咬花的。但是现在沈周不在家,格洛就开始释放天性了。

本来它还有些顾虑,担心爷爷奶奶会揍它,可当它尝试去咬的时候,奶奶非但没有骂他,反倒是夸它活泼可爱。

它一个小狗勾哪里经得起夸,尾巴都快翘到天上了。

而且它意外地发现,家里的原住民二筒,居然也喜欢咬花,于是这两只咬花大盗瞬间就结下了身深厚的友谊。

这会儿,二筒和格洛正在养精蓄锐,准备对面前的几盆花进行新一轮的进攻。

“二筒,我咬花的技术怎么样?”格洛洋洋得意地问道,大大的耳朵摇来摇去,有点可爱。

二筒看了一眼摇头晃脑的格洛,觉得它很有天赋,能在不伤害到花朵的前提下,还能在它身上留下一排排整齐的牙印,堪称匠心独运!

“勉强有我三分之一的水平,还需要继续努力另外你不能直呼我的名讳,不礼貌。”二筒淡淡的喵了一声。

格洛心道二筒果然厉害,我这么高超的技术居然只到它的三分之一,真想见识见识它全部的实力。

“那我应该喊你什么?”格洛问道。

“你平时喊沈周什么?”

“喊他老爸。”

“虽然不想承认,但沈周确实是我老哥,所以你就叫我一声叔叔吧。”二筒自认它在这个家地位是要比沈周高的,所以它觉得应该是沈周喊它哥。

格洛很乖地喊了一句:“二筒叔叔。”

二筒的反应就和张伟听到别人喊他张律师时一样,心里那个爽啊。

不过它还是很能装,轻描淡写地夸了它一句,并嘱咐它以后都要这么礼貌。

“二筒叔叔,我们什么时候继续上班啊?”格洛觉得它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

上班这个概念是二筒教给它的,它每次咬花被沈爸发现后,对方都会给它一些猫粮当作咬花的工资,于是它就把咬花当成了上班。

其实二筒完全误解了沈爸的意思,他怎么可能任由二筒折磨他辛辛苦苦养的花。可是他又很纠结,不舍得打骂,于是就想了个主意,每次见到二筒咬花,就给它一点猫粮堵住它的嘴,使其不能再继续作恶,很不幸的是,二筒和他的脑回路不一样。

“再等一会儿,老爸回来了,我们再继续。”没有沈爸在,二筒咬花是没有工资的,它不能接受白打工,还是等老爸回家再说吧。

格洛在咬花这件事上还是很听二筒话的,当即趴在窝里等着爷爷回家。

沈妈把它们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不过她听不懂两个毛孩子“喵喵”“呜呜”是什么意思,只觉得它们很可爱。

她也是今天才知道格洛的存在的,一开始沈周把它送来的时候,沈妈还担心小狗会不会太调皮,会不会和二筒相处不来等问题。可一下午过后,沈妈担心的问题一个都没发生,格洛不仅乖巧听话,更是很亲人,和二筒相处的很融洽。

而且和肥猫都有咬花的爱好,这让沈妈觉得很有趣,她观察过格洛小心翼翼在叶子上留下牙印的动作,很是滑稽。

她把这一段拍了下来,准备分享给竹西。

这时候,沈爸回来了。

二筒听见开门声,一下就窜到他脚边,咬着他的鞋带,带着他去阳台看格洛的杰作。

“喵呜”

这都是格洛咬的,不是我。

沈爸看着满身新伤的几盆花,差点一口气没过去,连忙掐着人中,良久才提着二筒的耳朵,质问道:“我一不在你又开始了是吧!”

二筒装作委屈的样子:“喵呜哇”

不系我啦………是格洛咬的。

此时一脸懵懂的格洛还没反应过来,为什么二筒叔叔挨打了,它不是说爷爷回来之后就给发工资吗?

它更也不知道的是,沈爸回来的那一瞬间,二筒就已经做好出卖它的准备了。

沈周小学的时候,沈爷爷还在靠卖鱼补贴家用,每次和爷爷去一趟集市,回来的时候都能吃的饱饱的,各种零食小吃,沈爷爷从来不吝啬。

竹西也被院子里的荒芜景象劝退,道:“院子看上去挺大的,清理出来的话太费功夫了,还是别麻烦了。”

单纯为了看一眼院子原先是什么样,还不至于如此大费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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