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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国民公社制度

  • 作者:龙越岳
  • 类型:架空历史
  • 更新:11-04 12:02:54
  • 字数:5852

所以在当年的土册子上,可以看到农民的奇思妙想、工人的创造,同当时知识分子的研究相结合。

……

如此种种,都让颜政觉得,现代的管理制度,果然是存在极大科学性的!

而分粪一事所暴露出来的,也恰恰是制度不明,管理职责难分。

而颜政也在这些天里,深入基层的去考察了一下现在的“粪政”。

这其中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工厂同市场对接,想要产品就得拿东西来换。

同时这些工人的权力,只在工厂中体现,也就影响不到工厂之外的事情。

且这些工人的工资,现在是直接由红房负责核对发放,工厂所得也是归红房统计和收纳。

而熬硝废水的情况好一些,因为这是由指定的几个族人一亩地一亩地的去倾倒。

但也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偏私,例如自家族人的田里就多倒,后来的归化民田里,就少倒。

这些出现的情况,在分田单干一季后,立马就激化了出来。

他们只需要将田里的泥土翻一遍,然后洒上豆子就行,都不用担心长得好不好。

且这个时候,也要将各类粪便投入田中,这些粪便都经过堆肥处理。

配合豆苗的固氮能力,可以把两季稻子消耗的肥力给补回来。

由于这茬稻子收割完,接下来就是补种一季豆子,所以族人们没有双抢时那么劳累。

颜政不由得感慨,这个年代公有制是玩不下去的,生产力不允许,人性也不允许。

他索性又完全的考察了莫城的各行各业,结果发现最廉洁的地方,是几个工厂!

只要发现了其中的科学依据,证明其在实践上是可行的,那么立马就会被写上书,被大规模的推广开来。

这种套种方式,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千年以来没有人总结并推广。

但在那个激情年代,劳动人民任何好东西,都会被送去给专家研究。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因为已经出现了男丁多的家庭,可以抢到更多粪肥的事情。

在思考多日之后,颜政决定趁着击败来犯匪徒之际,改变原先粗犷的经营模式,正式确立东蕃的制度。

只是于制度建设一块,他也是没有更多可以借鉴的经验。

针对自古皇权不下县的弊端,他不可能采取古代封建王朝的制度。

思来想去,颜政决定借鉴人民公社制度!因为以现有的人口规模和发展方向,完全可以采取以社为中间管理单位。

建立起颜政—公社—村,这样的三级行政单位。以后摊子大了,便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调整。

在另一个时空,这项公社制度是为了服务工业化而确立的,从1958年开始,到1985年正式取消。

对于这项政策的历史功过评价,颜政一直倾向于肯定,因为没有统购统销来汇聚农村地区的资源,就无法实现一个农业国的工业化。

颜政也是从1962年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一文中,了解到这项政策,并不像后来很多人认为的那样,仅仅用一大二公就能描述。

因为公社体制下的27年时间里,咱们不仅建立了农村初级医疗服务,普及了教育,更修建起了大量的水利设施。政权不下乡,乡绅势力把持基层的情况一去不复返。

同时公社可以有效把民生、治安、军事、教育和行政整合在一起,组织能力非常强大,对人力物力拥有极大的掌控力。

能够真正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对于颜政需要的工业化很有利。

但是也不能完全照搬,颜政只能在此基础上,有限制的借鉴和整理。

他更不敢把步子迈的太大,他打算先在明裔移民的村子里实现这个政策!

经过仔细斟酌后,颜政花费了十天的时间,整理出来了一份草纲,也是一份历史性的文件——《公社实行条例修正草案》。

首先第一条:公社,归颜政直接领导,设立公社-村-小组,一个小组由十户人口组成,组内有正副组长各一人,负责对社员的监督管理。村作为一级政权,设有村委会、生产组、民兵组、妇女组。

完备的公社当设有社部、财务科、宣传科、教育科、司法所、民兵队、卫生站、农技站、初级小学、幼儿园等一系列行政和科教文卫部门。

第二条:户籍制度,分为城镇与农村两类户口,公社成立后,以户为基本单位,任何人都需要建立户口档案。规定孩子成年结婚后,必须分家另立户口。

第三条:登记户籍后,每户都可以获得田地开垦的准许证,每人可以按照规定,开垦出自留地。

自留地上的种植,公社不予干涉,但每家每户必须种植一定的经济作物,如苎麻、油料作物。另外除了自留地之外不分配土地。

第四条:每户登记户籍后的社员,可以获得一块住宅地,住房会由公社按照指示建设,建设好了之后,分配给每个社员。住宅可以重新修理,但不允许占地扩建。违反者直接收回住宅地!

第五条:公社有义务、有责任,进行教育、医疗、道路和水利设施的建设,具体如何建设,应遵从相关指示。

第六条:每年应当上报兵役人数,以15-45岁之间为合适兵役人口,每个公社需组建一支以兵役人口百分之十为准的民兵,每年会有专业教官,分季节来进行总共三十天的军事训练。

第七条:公社社员成为工人后,户籍可变为城镇户籍,其住宅田地均保留,由公社上报后,可承租给其他社员耕种。

第八条:公社税收,农业税按照公社田亩总数进行征收,每户上交年收成的5%,收成基准,按照亩产250斤为准,灾年向下浮动50斤,平常年头按照250斤征收,丰年不计!总税收以4:6的比例上交,截留的部分,由公社负责行政和教育开支,以及贫困人口补贴!

第九条:允许公社自建各类工厂,鼓励公社组建各种手工业作坊,以按劳取酬的方式,收购社员生产的产品。同时盈利部分,按照每年收入的5%上缴税收,多余部分,用来服务于公社的公益事务。

第十条:每年度公社必须上交统计报表,各类票据,清查之后,有账目不对的地方,处理相关人员。同时每年度会有监察组进驻,检查各类运营的数据是否属实。

第十一条:社长五年一届,最多可以担任两届,超过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社员不满,可以发起弹劾!

写完这十一条后,颜政觉得还远远不够,因为这只是一个框架,至于细纲的话,还需要集思广益,在实行的过程中根据效果来进行相应的修改。

而且这十一条,只是借鉴了人民公社中一些合适的条款,像工分制度和集体劳作就没有采纳,且许多标准,都是建立在承认私有和按劳取酬的基础上。

总体来说,可以将颜政整理的公社制度,理解为一个行政单位,其放弃了对社员生产活动的完全干涉,而是采取了一种引导和扶助的形式。

这一点又是采纳自农合会,只是具体怎么样,颜政也还得画了圈圈,实验一下才能知道。

不过这套体制,在科学性上,已经远胜过乡贤宗亲那一套底层管理制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相当于将儒家礼教对基层治理的解释权,撕开了一个很大的口子。

无论颜政这次尝试的成功与否,这份文件只要流传下去了,就会变为无数历史学家津津乐道的话题。

…………

…………

这个过程中,也不避免出现了徇私。有些村长,仗着有监督分粪的权力,不断先紧着自家用。

颜政没有选择种植三季稻子的原因,就是无法生产化肥,即便是土化肥,现在他也玩不起。

所以套种这种方式,是最能获得高产的种植方法,两季稻子加上一茬豆子,完全可以保证尽可能的高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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