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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8章 有人欢喜有人愁

  • 作者:雪映红梅
  • 类型:耽美言情
  • 更新:05-24 13:07:30
  • 字数:4618

但该指导意见的出台,在作者君看来,是法制的前进,法律规定更贴近实际,更接地气了,感兴趣的书友可以查阅下)

……

“卢总,谷总的案子是怎么回事,有眉目了吗?”闲聊时,方轶顺嘴问了一句。

“有结果了,其实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公司已经处理完了,跟您说说也无妨……”卢正风一脸轻松的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法庭内最紧张的莫过于被告人谷常富。因为本案的判决将决定日后他还能否再从事心爱的研发工作,也有可能彻底改变他人生下半场的走向。

但是二审尚未开庭,市检察院审查抗诉意见后,撤回了对该案的抗诉。这让方轶大感意外,看来还是市检察院水平高。

中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后,做出裁定,准许市检察院撤回抗诉,并驳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上诉。至此,谷常富故意伤害案结案。

在拿到二审裁定书后的次日,卢正风来到了万华联合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内方轶将裁定书交给了他。

案件判了,被告人谷常富被当庭释放。

旁听席上的伍庆辉真真的体会了一把方轶的专业,那种坐在辩护席上“舌战群儒”的感觉,让他大呼过瘾。

谷常富及其家人对方轶万分感谢。

此后,被害人李涛称要给被告人‘放血’,手持碎酒瓶向谷常富面部扎去。谷常富躲闪不及被扎伤左颈、面部。

被害人的行为实质上属于互殴停止后,一方又突然袭击的情形。此时,双方不存在互殴的情形,被害人带人找茬,其目的在于殴打被告人出气,而被告人谷常富并无打架的故意,只是在被害人行凶时被迫进行防卫,故被害人李涛属于不法侵害人。

被告人谷常富在被被害人刺伤后,为制止被害人继续对自己实施不法侵害,采取了抱住被害人李涛后腰的防卫方法,后由于地面湿滑,两人摔倒。

“另外,从被害人抄起空啤酒瓶,将酒瓶磕碎后持碎酒瓶找被告人索要钱款的行为中,也能看出被害人真实目的就是为了报复被告人,已构成寻衅滋事。

有人欢喜有人愁,几天后,在拿到判决后,被害人家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检察院也以被告人的行为属于互殴中故意伤害他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不属正当防卫为由提出抗诉。

谷常富和其爱人再次找到方轶,办理二审的委托手续,方轶又收了十万元律师费。当然费用仍然由华氏集团承担。

但是该条中除了先动手的限制条件比较明确外,剩下“明显”、“过激”等词如何定义,太过模糊,仍然要看主审法官如何把握,很考验法官的日常生活经验和专业水平。

(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高检发办字〔2022〕167号,明确要求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并列举了典型案例。

指导意见指出,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短暂的休庭后,被告席、旁听席和辩护席上的众人心情忐忑的看向审判长。

法院认为:被害人李涛持碎酒瓶伤害被告人谷常富的行为属不法侵害。被告人谷常富在被李涛扎伤左颈、面部的情况下,为阻止李涛继续实施伤害行为,躲至李涛身后,抱住李涛的腰,随后两人滑倒,致使李涛被自持的碎酒瓶扎伤致死。

其实在卢正风与方轶对接案件时,张珺就已经开始派人私下调查相关情况了,后来方轶将打听到的情况告诉卢正风后,张珺更确定了心中的猜测。

谷常富是集团研发部的总经理,主导新项目的研发工作,华氏集团非常注重公司机密的保护,每年花费在商业秘密保护上的费用都有大几千万,而且一直没有出过问题,张珺觉得这次谷常富的事,问题肯定出在公司内部。

经过调查,最后确定嫌疑人为研发部的副总葛宏,葛副总是最早集团从研究所挖过来的高级工程师。

后来因为业务能力不能达到集团的要求,张珺又挖来了谷常富,谷总一来就主导了好几个大项目,风头一下盖住了葛宏。葛宏见上升无望,心生妒忌,便打算卖些资料赚点外快。

结果被华氏集团的竞争对手盯上了,竞争对手从葛宏手里买了几次资料后,发现谷常富正在带人研发新项目,就打算让葛宏偷些项目数据出来。

葛宏有他自己的算盘,他跟对方谈条件,偷数据可以,但是必须把谷总干趴下,让他最少半年内无法参与研发。

葛宏的目的很简单,把谷总干趴下后,华氏集团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大概率会重新启用他,他就可以利用之前谷总的研究数据和团队为自己谋利,巩固自己的地位,同时也可以接触更多的新项目信息。

被告人谷常富为使本人的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损害,不负刑事责任,亦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判决:被告人谷常富无罪,且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告人谷常富系出于防卫目的,制止被害人李涛用碎酒瓶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刑法》中规定的正当防卫的条件,而且防卫行为并未超过必要的限度。被害人李涛被自己手持的碎酒瓶扎伤致死是谷常富本人不可能意料到的。

综上所述,被告人谷常富与被害人在卫生间内争执结束后,被告人为制止被害人李涛突然袭击而实施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被告人对实施防卫行为造成的后果,不应负刑事责任,也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完毕。”方轶说完后,放下了手中的书面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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