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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6章 这是啥?

  • 作者:雪映红梅
  • 类型:耽美言情
  • 更新:07-10 11:54:14
  • 字数:4780

三、被告人闫云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四、被告人张汗犯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天冷,附近几个村子的半大小子和挣工资的闲着无事,都喜欢来烤肉馆聚一聚,三四碟小菜,再来上一瓶低价白酒或者几瓶啤酒,能吹上半宿的牛逼,从村里谁又踹寡妇门了,到国际上谁又打谁了,美丽国老大穿的啥颜色的大裤衩子等等,只有伱想不到的,没有你听不到的,这个时段似乎是他们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光。

宇文东走进来后,一眼就看到了大宝,此时的大宝正在与一位同样长头发的瘦高个瞎白活,吐沫星子满天飞,宇文东都来到近前了都没发现。

一审判决后,四被告人均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然这都是后话。

入夜后,气温又下降到了零下十五度,虽然本地的西北风没有东北地区那种透骨的寒冷,但在外面待时间长了脚也会被冻的发木。

宇文东的棉服是上大学那年买的,现如今冷风一吹,透心凉,御寒效果相当的差。

双手裹着棉服,宇文东小跑着进了上次与大宝聚餐的那家烤肉馆,一进门闻到的依旧是那股熟悉的混合着佐料的烤肉味儿,嘈杂声不绝于耳。

“是呀!这日子不好过!”孟广达看着眼前的奥迪车,心中不是滋味:你家又是豪车又是楼房的都没法过,我们这背房贷骑电动自行车就更没法过了,人跟人真是不能比。

“祝女士,您别哭了,您老公被判了二年,折抵之前被羁押的半年,算下来真正蹲大牢的时间也就一年半,如果表现好,能减刑,说不定明年春节能回家过年。”宇文东见她哭哭啼啼的,只好好言相劝。

“真的?”祝玉芝抹了一把眼泪。

县法院认为,被告人杨祖刚、白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被告人闫云哲为非法牟利,事先与杨祖刚一伙通谋,事后对杨祖刚一伙盗窃所得的赃物予以收购,系杨祖刚一伙盗窃犯罪的共犯,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被告人张汗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赃物,仍为非法牟利而予以收购、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

经过两轮的唇枪舌战,休庭后,合议庭当庭进行了宣判。

“真的,您要是再不把车开走,停车费可得大几百了。”宇文东劝说道。

“对对,你说的对,这地方停车费太贵,我送你们回去吧,顺路。”祝玉芝想起停车费的事,立刻钻进了车里。

二、被告人白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杨祖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旁听席上,张汗的媳妇祝玉芝听闻自家老公,摇钱树,钱袋子被判了二年,心中一阵哀嚎,以后这日子可咋过啊!

她琢磨着探监的时候问问张汗自家那几张银行卡密码是多少,手里这点钱都不够交纳罚金的,买包包就更不用提了。

“嗨,说曹操,曹操就到,来大诗人,我给你引荐下,这位就是宇文东大律师。”大宝抬头看到了宇文东,立刻起身很正式的介绍道。

“您好,别听大宝的,我现在律所实习。”宇文东很客气的说道。

“您好,我叫吴正,我正和大作家聊您呢。你们聊,我那边还有两朋友,改日请您两位喝酒。”长发瘦高个起身,撩了下长发,客气的回道。

三人客气了两句后,吴正向不远处的一桌人走去。

“这人怎么看着眼熟啊!”宇文东想了半天也没想起在哪见过这个吴正。

“比咱们小两届,外号大鼻涕,你不记得了!”大宝压低声音,不屑一顾的说道。

“哦!我说看着眼熟呢。他也混你们作家圈了?”宇文东笑道。

“开什么玩笑,就他,混我们作家圈?一首诗一共没有二十个字,想特么半年,我分分钟就能敲出三百字的短篇来,跟我们混,差得远呢。”大宝掐着半拉眼角看不上吴正。

“瞧瞧,还没出名就文人相轻了不是。都是为了混口饭吃,何必呢!”宇文东劝说道。

“谁混口饭啊,我特么是要为写作献身的,这境界能一样吗。”大宝低声道。

“行,昨天为艺术献身,今天为写作献身,别献了,再献就不值钱了。”宇文东嘿嘿笑道。

“你这话就差矣了……”大宝正说着,就见宇文东从兜里掏出了一个报纸包,递了过来。

“这是啥?”大宝看了一眼纸包,问道。

今日更新三章,先更新两章,后面的一章正在手打中,晚一些发出来。感谢书友支持!

(本章完)

“孟律师,我们家张汗被判了两年,以后家里没了收入来源,这日子可咋过啊!”法院的大门外,祝玉芝趴在自己的奥迪A4车头机盖上,一把鼻涕一把泪。

被告人杨祖刚、白实在共同犯罪中均起到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其组织、实施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其中,白实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杨祖刚,有立功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闫云哲在共同盗窃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祖刚、白实、闫云哲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但指控被告人张汗与杨祖刚等人事先通谋,事后收购杨祖刚等人盗窃的赃物的事实缺乏依据,故指控张汗是盗窃犯罪的共犯不当,应予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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