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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胡思出狱

  • 作者:景松
  • 类型:短篇文学
  • 更新:12-26 17:28:51
  • 字数:7814

第二次去探视,是一个星期之后的事。胡思告诉弟弟,说主告方有一方撤诉,还有一个主告赵金菊。胡博很高兴,成绩大大的,他告诉哥哥,只要是第一告撤了,第二告就易得搞了。他再次询问了哥哥的详情后说:你放心,我会全力为你摆平。

胡博回到旅社后,跟妻子做了商量,俩人一致意见是找到赵金菊做工作。为此,她们到了林学院茶园系,知道了赵金菊的去向。顺便还找到在上海的马兰——赵金菊的同班同学兼闺密。俩口子小结论为:赵金菊有为了能拍片演电影,有引诱男人的可能。她们离开上海来到了乐平。

“大嫂,话又说又回来,你可不要小看这张纸呀,丢了可是麻烦的,大嫂你可要保管好啊!”说着双手捧还给赵金菊,之后又胡扯了些家庭事务。意思是引开赵金菊的注意力,说:“大嫂,打扰了,谢谢你!”就走了。

赵金菊为什么还保存这结婚证,原因有一个,那就是自己留着做纪念,将来给江冬梅(那时还没起名)也有个交待,或者说法,就留下了。当时忙着结婚,调查的事,自己从未和别人谈起,自己都淡忘了,洪秀英见到胡博说明了情况,她们怕惊动赵金菊,只要是看到了结婚证就是达到目的了,在乐平耍了两天就回上海了。

胡博请爱人出面约了赵金菊。一九七0年八月,赵金菊正准备与江中流结婚,一心想的是如何解决大肚问题,对于其他事是一概降为次要。胡博爱人姓洪名秀英,中学老师,法律社会调研员。“我不认识你跟你说什么呀?”赵金菊第一句话就是这样。

“有的,有的,我是领了结婚证的,问了没有关系。”说是那么说,可还是觉得不妥,结婚证是有,可人家说无效。

“大嫂,我很好奇,据说结婚证就是一张纸,是什么样子的,我真想见识见识。大嫂你能满足我的好奇心吗?”人家只是好奇看看如何,若是不给看,那会变成没有领证就结婚,成为自己都鄙视的人了。她就很快地找出来给了洪秀英,洪秀英接过来就看到胡思与赵金菊的名字,没有错,就是它!还假装欣赏的样子看了又看说:“我当是什么样子呢,原来就是一张奖状纸!大嫂,你说象不象!”

“象,象,不就是一张奖状纸吗!”赵金菊只有附和的份。

赵金菊一下子脸就红了,怎么喊我为大嫂呢?俩人差不多大吧?可能是礼貌没在意。怎么她看出来了?看出来了就看出来了,她不知道情况,没有关系的。“你真利害!看来我说话也得小心!”赵金菊是承认怀毛毛了。

“用不着小心,我又不是公安局的,只是调研,社会调查而已,不用怕的,不要你签字画押,就是说错了,你也可否定的。意思是你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洪秀英说。

“啊!啊!”赵金菊连连啊了两句,思想上就轻松多了。

古语曰:成者英雄、败者寇,只要你是成功了,过去的小缺点、小毛病都可能成为今天的优点,就是大一点的缺点和毛病都可以忽略不计,生活上的事就是小节,你就可能一夜成名,成为英雄;如果你失败了,那么过去的小缺点、小毛病都可能说是错误,大缺点、大错误那就没得说,那是阴谋诡计,罪恶累累,臭名昭著,成为人们眼中的狗屎堆,历史罪人。

上海红日电影制片厂的胡思、胡导,是这样想的:我还年青,生活上的事不就是小节吗?不能因为这个问题,在牢房里傻呆五年呀!于是,一方面积极地参加劳动改造,一方面不停地找理论、找根据,找人协助,求人帮忙,为自己的行为寻求减刑的办法!

胡思家中得知胡思坐牢,能不着急吗?胡爸胡妈都是人民教师,老师应为人师表,也是胡爸胡妈的要求,教育儿女的家规。大女是大学毕业,胡思是大学毕业,胡博是大学毕业,三个小孩都是大学生,能说教育得不好吗?大女早已成家立业,外甥都读中学了。胡博也成家了。只有胡思没有。表面上说是为事业,响应政府晚婚号召。实际对父母阳奉阴违,具体的思想只有他自己清楚,贪恋女色,是胡思的最大毛病。天高皇帝远,胡爸胡妈管不了,你看发展到今天进牢房了吧!还指望长子长孙,胡爸胡妈都退休几年了,盼儿成家抱孙的希望破灭了。老人能不着急吗?他们启动了胡博说:你一定要去帮帮你哥,发挥你学法律的作用!

世上的事,说不清的多着呢,能把故事说圆的事有,说不圆的也多着呢!

洪秀英又说:“社会上的事复杂得很,不小心就犯错就上当,例如有人不经政府同意就私自结婚,尤其是农村,这种事多的是,城市里要好多了!”

“是呀,是呀,有年龄不到,领不了结婚证就同居的,农村里多。”赵金菊附和起来。“大嫂,你领了结婚证吗?对不起,我不应该问你这问题的。”洪秀英说。

赛副政委的政策水平是相当高的,用不着别人建议,他也明白。他也了解过,还问了小李司机,证实确实是女儿不对。为了达到饰演主角的目的,不惜出卖肉体,真是给政委脸上抹黑!当时也是自己糊涂,一味地溺爱女儿,就去告了人家。若是真正打起官司来,自己就觉得理亏,再要是被社会曝光,后果不堪设想。就动员赛银花去撤告了,根据父亲的交待,向法院提了要求:保密。

第一次探监,胡博就弄清了第一个问题:胡思与赛银花的关系,不是强奸而是诈骗,强奸属强迫形,必须施用暴力,诈骗是成立的。不过胡博说,是女人引诱。女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利用身体引诱男人,这是文艺界中某些人的一种秘而不宣的事。赛银花为了争取做《卖茶女》中的主角,不惜出卖自己的肉体,引诱导演,称色骗。主要责任在女方,男方是意志不坚上当,可以理解,应以教育为主,谈不上是犯罪!

根据胡思的交底,胡博做了调查。以社会活动为掩护,访问了赛银花、小李司机,又找了刘雷、涂一红。还查出哥哥与涂一红也有染。胡博发现,涂一红根本就没有文艺细胞,怎么会让她演戏拍片呢,涂一红经不起推敲,只得实说。这就是说,如果赛银花若是不怀孕,就不会逼迫胡思结婚!由于胡思不能与她结婚,就告他,什么理由?法律是要讲证据的,是不是因为赛银花的父亲是军队干部!文化革命中,军队视为钢铁长城。其威望之高,可想而知。在法律不全的情况中,有没有面子观念?为此胡博带着这问题,拜访了赛副政委,赛副政委只能含糊其词,胡博做出结论:赛副政委有诬告的嫌疑。他不想侵犯他,可对他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一、要教育好子女,引导他们往正道上走;二、本着对年青人的政治生命负责,对年青人要多份关怀,是不是主动撤去无根据的指控,免得清查案情时,影响军队的威望!西安大学法律系老师敬赠。

洪秀英见到赵金菊第一眼就认为这女孩太漂亮!是哥哥犯罪的原因。她说:“不认识没有关系,我只是社会调查,你认为说不得的可以不说,能说的就尽量告诉我好吗?”

“你要问什么?”赵金菊问。

胡博去了民政局,了解开结婚的情况,说只要单位证明就可以开。他请民政部门,帮助查找,胡思、赵金菊的结婚证并介绍信,还居然查到了。

介绍信

兹介绍我剧组刘雷同志前来你处办证三张(是剧情需要),请予协助。

谢谢!

上海红日电影制片厂(公章)

《卖茶女》剧组

一九六九年八月X日

据开结婚证人员的回忆,好象开了两张,一张是空的,登记在案的两张,一是胡思与赵金菊,二是白天椒与胡天亮的,第三张没有登记,是漏洞,被刘雷与涂一红填空了,这与本案无关。关键是胡思与赵金菊的有案可查。是办了结婚证的,这就够了。既然结婚证是只凭介绍信就可领取,他们合理合法的结婚证,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关于工作上的漏洞别人错了,不归他们负责可作另案处理,这里不去说。

胡博进行了第三次探监,这次他给哥哥交底了,说你的问题是设计陷害了赵金菊,要负一定的责任,若是赵金菊能原谅哥哥,问题就好解决了,她自己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他请示胡思说:“要不要我们去做做赵金菊的工作,据秀英讲,她肚子里还怀着胡家的骨肉呢?要不要把小孩要回来?”

胡思说:“是我不对,我害了她,我没有脸面去求她,就让她自由吧!小孩的事以后再说,只要能让我早点出来就好了,这里的日子实在不好过!”

根据法律:第一告已撤,第二告是无意中控告的,不属主告。若当时强奸即举报则属控告。后又和被告结婚,法律上允许,这是给被告的宽容,既然主告已宽容被告,被告也就谈不上为被告了。又查结婚证符合当时的法律手续,不能说无效。为了帮助教育胡思,改判劳动教养一年,监外执行,由原单位负责监督执行。胡思从进去(四月底)到出来(十一月初),在里面待了刚好半年。

经过胡博、洪秀英俩位法律学学士的努力,胡思回到了原单位,接受监外劳动教养一年。

这种事在文艺界不算什么大错(别的界也是有的),只要是不触犯法律,谁管那么多?回来就得工作,干什么?当导演呀,可当时国家的电影萧条,是没有什么片子可拍的,况且是名气不大还有点问题的导演呢?学习、反思,适当劳动就是他的生活。

一九七一年八月,胡博再次来上海看望哥哥。胡思已自由了,什么监督,屁话,谁吃了饭没有事来管他。胡博问哥哥,赵金菊生的是男娃女娃,胡思说,不清楚!

“你怎么不当面去问呢?”胡博说。

“问谁呀,地址都没有,就是有地址也不好开口问,算了吧,以后再说。”看来胡思有改好的迹象,他自觉改造,不需要别人监督了,只不过还是没有什么正式工作安排。

洪秀英看了看赵金菊说:“恕我冒失,你是不是怀毛毛了,大嫂恭喜你!”

一九七0年暑假,胡博南下上海帮胡思来了。

胡博一九六五年西安大学法律系毕业。由于成绩优秀,学校留他任教。一九六七年结婚,对象就是即将毕业的法律系学生,俩人志同道合组成了家庭。由于当时,法制不全,人才流失。女的被分到西安某中学教书去了。一个在大学,一个在中学。也好,有共同的假期。所以来上海胡博是带着爱人一起来的,对外可以说是旅游,对内则是来帮胡思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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