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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九回 失踪始末

  • 作者:北跛
  • 类型:短篇文学
  • 更新:01-15 11:28:09
  • 字数:4742

“你应该听说过,她就是连副门主的千金。”鹰爪王为我介绍道,“连欢愉。”

果然是她!

但如果事真的摆在面前,我是十有八、九不敢帮忙的。

大部分人都不敢。

“原来是连大小姐……”我随口应道。

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或许,是因为郑则做的事——为了救援一个素味平生的江湖女子,他冒着生命危险,孤闯入黑风帮总舵,力毙首恶……

这类少年英雄为民除害的故事,我从说书先生口中听过很多很多,心里也非常向往这种侠客生活。

听到这个词,我心里微微一愣。

我和郑则,算得上好朋友么?

见过一面,说过几句话……

“我是谁?”面对突如其来的质问,我忍不住反问一句:“你又是谁?”

风风火火闯进门来的,赫然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

“在鹰爪门的地盘,你居然敢问姑我是谁?”小姑娘瞪大着眼睛说。

第259回失踪始末

恐怕,连朋友都算不上吧?

但为了这个可能连朋友都算不上的人,我倒是怒挑金牌杀手,勇闯黑风别苑,明察暗访鹰爪门。

幸好是嘴里叫出来的,如果用笔来写,会不会有人错看成‘小偷’?

小……虞、鱼、余、渔、愉?

我在心里勾划了一下这个‘愉’字。

“叫连大姑!”连欢愉响亮道。

“不得无礼!”鹰爪王怒道,“这位是你郑大哥的好朋友,专门为了你郑大哥的事过来的。”

毕竟豁出生命和恶势力作斗争,确实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但不敢,不代表不想。

每个人心中,都自有一腔血。

虽然残酷的现实,让我们麻木,让我们冷漠。

可正因为有这种英雄故事,让我们不至于把这一腔血,漠然化作冷血。

吃力不讨好,讨的不是自己的好!

所以,我做的这一切,不是为了郑则,而是为了自己心中的一点信念——只要问心无愧,做点傻事又何妨?

“你……你没事吧?”五根纤细的手指在我眼前摇晃。

“没事。”我眨眨眼,从沉思中回过神来。

“你……你有郑大哥的消息?”连欢愉问道。

“没有。”我摇了摇头。

“那你来这里是干什么的?”连欢愉满脸失望。

“我来这里,就是想看看自己究竟能干些什么。”我耸肩道。

“那就是什么都干不了咯。”连欢愉叹息一声,拉过一张椅子,反向坐下。

“郑门主。”我转向鹰爪王道,“你能不能把整个事件的经过,详细给我说一遍?”

“没问题。”鹰爪王点头道,“正巧,小愉是第一个发现郑则失踪的人,有些事,她比我知道得还清楚。”

我看看连欢愉。

连欢愉将下巴靠在椅背上,眨眨眼睛。

于是乎,在鹰爪王和连欢愉的交替讲述下,郑则失踪事件的始末,逐渐在我脑海中清晰成型……

事,发生在一个多月之前。

那几天,鹰爪王感觉体不适,请了几个大夫来诊断,却都查不出什么毛病。

最后,还是连鹰的心眼透彻,猜测说会不会是中了某种特殊的毒?

从病理的方向查不出,从毒方向一查,当即就查清楚了。

果然是中毒!

这下子,可把鹰爪王惊出一冷汗——自己在鹰爪门内中了毒,居然还懵然不知,究竟是谁干的?

他开始闭关bi)毒。

就在这个时候,郑则回来了。

他不是两手空空回来的,还带了许多礼物。

在好几年前,郑则的母亲就去世了,所以他最亲的人就是鹰爪三王——郑应、连鹰、杨彩凤。

杨鱼和连欢愉,也被他视为亲弟妹。

那些礼物,就是为他们准备的。

郑应闭关bi)毒,连鹰忙着追查下毒元凶,郑则见不到他们,没办法,就只能先带着礼物去探望杨彩凤、杨鱼、连欢愉几个。

大半年没见,他们自然是高高兴兴的聊了很长时间。

一夜无事。

第二天早上,连欢愉带着点心,蹦蹦跳跳的去找郑大哥玩儿。

郑则失踪了!

当时房间内的景,和现在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异常痕迹,再加上郑则打小就是出了名的淘气包,偷偷溜出去玩乃家常便饭……

所以,当时并没有人意识到郑则失踪这个事实——除了连欢愉。

连欢愉马上找到连鹰,说郑大哥失踪了。

连鹰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随便让几个手下到城里各大烟花之地找郑则。

当然没有发现。

就这样一连过了两天,依然没有郑则的消息,连鹰才开始正视这个问题。

三十八路哨探,七十五条伏线,一百六十六道暗桩同时运作,海量消息源源不断传来,最终得出结论……

郑则,人间蒸发!

然后,连鹰就在郑则的底下发现了那五个指刻的小字:找金鹰毛者。

于是乎,搜捕持有金色鹰爪令的大网,就此悄然展开……

“我很好奇,为什么你当时会觉得郑则失踪了?”我问连欢愉。

一般来说,郑则这么大一个人,你发现他不在家,第一时间想到的肯定是他出门了。

更何况,这里是守卫森严的鹰爪门总舵?

“因为铺太干净了。”连欢愉鼓着腮帮子道,“郑大哥从来不会自己叠被子,但又很讨厌侍女、小厮动他的被子,所以每次我到他房里来,上肯定是乱糟糟的被窝——我一看上那么干净整齐,就知道绝对发生了什么事。”

“这么说来,有两种可能。”我猜测道,“第一,那天晚上郑则根本没在上睡过;第二,他睡过了,但把他劫走的人重新整理了铺。”

“这有什么区别?”连欢愉不以为然道。

“有一点区别。”我说,“如果是劫走郑则的人整理了铺,至少可以证明,那个人并不熟悉郑则的生活习惯。”

“既然劫匪不熟悉郑大哥的生活习惯,那某些人的嫌疑就可以排除了,对不对?”连欢愉接着道。

“聪明!”我点头道,“而且,有证据能证明,铺确实被人整理过了!”

笔下读,等你来发现哦。

好朋友?

这句话,怎么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小愉,别胡闹。”鹰爪王喝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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