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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二章 非职之责

  • 作者:高月
  • 类型:架空历史
  • 更新:02-18 07:30:22
  • 字数:3090

他摸出一把金币,约十几枚,塞在她手上,“去买你最喜欢的小点心,小零食,想买多少就买多少,我们明天就出发去碎叶了,以后你没有机会再来这里了。”

小康眼睛红了,泪水吧嗒吧嗒落下,她连忙抹了一下眼泪,躬身道:“谢谢将军,我这就去买!”

“恭喜国王,恭喜拔汗那!”

李邺把默多国王请进大帐坐下,默多国王把一卷羊皮文书递给李邺。

李邺叫一名士兵陪她一起去,拿着十几枚金币,别遇到坏人了。

李邺起身迎了出去,只见默多国王满脸笑容走来。

李邺笑眯眯道:“看样子谈不错?”

“正是!今天和几位国王联合签署的协议,他们一致同意,把俱战提以及附属土地交给拔汗那。”

李邺想到了大使馆,确实需要在撒马尔罕设一个河中都督府长驻机构,职责就是和河中诸国联系,同时帮助被贩卖的唐人回国。

自己身边没有合适的人选,但可以在碎叶招募汉人官员。

这并非是河中都督的职责,却是他李邺的非职之责。

小康很聪明,立刻明白了,连忙道:“我会做饭,会洗衣,会收拾房间,会梳头,我会做很多事情。”

李邺笑道:“她一个月的工钱是三枚金币,吃穿住用都主人负担,你也是一样,等你十六岁的时候,我会再给你一笔嫁妆,你可以风风光光出嫁。”

小康脸红了,扭捏道:“我不太明白,有饭吃,有衣穿,怎么还要给工钱?”

藏国正文卷第四百一十二章非职之责小康轻轻点头,李邺又道:“我家在长安,我府上有一个小丫鬟,比你大一岁,叫做小红,她就是我的小丫鬟,以后你就和她一样。”

就在这时,士兵禀报道:“启禀都督,拔汗那国王求见!”

“请他进来!”

李邺着实心疼这个唐朝小娘子,六岁就被卖为奴隶,在路上就走了一年,沦落异乡三年了。

“那不就行了,你和撒马尔罕的小娘子一样必须要给工钱,有了工钱,你可以买自己喜欢的小点心,小零食。”

小康眼睛亮了起来,“我喜欢小点心,但我没钱,我给她们洗衣服,她们才给我吃一小口。”

李邺沉思片刻,他忽然发现一个重要问题,如果不止一个小康怎么办?

很显然,这里肯定不止小康一个唐人,一定还有别的唐朝同胞,虽然他的职责中并没有帮助异国同胞这一条,但应该有,《吕氏春秋》中就有记载,鲁国法律,帮助异国的落难同胞回国,国家会给予奖励,子贡不要这个奖励,被孔子严厉批评,你自诩清高,但以后就没有人帮助落难同胞了。

李邺看了看,下面有粟特六国国王的签字和印章,火寻国和戊地国没有李邺理解,他们距离远,联系少,但为什么会没有石国?

“石国和拔汗那一样,也一直在谋俱战提,但它和东曹国的关系不好,东曹国坚决反对给石国,俱战提本来就是东曹的,东曹反对,其他粟特国也没有办法,彻毕石一怒之下,没有签字,也离开了撒马尔罕。”

李邺点点头,这算得上重大挫折了,恐怕石国和其他粟特各国有裂痕了,尤其对东曹国更是恨之入骨。

这是一个隐患。

李邺又看了看条款,很详细,足有数十条之多。

“其实只有三条最重要,其他都是附加条款,不重要。”

默多国王解释道:“第一条是贸易和税,拔汗那不准以任何借口掐断和吐火罗的贸易商队,俱战提不能征商税;

第二条是传教,传教自由,包括佛教、祆教和大食教,官府不得干涉;

第三是居民和财产,不得剥夺粟特人在俱战提的合法财产,包括土地、房屋和其他财产,粟特人和拔汗那人平等,也就是不得给粟特人额外加税。”

李邺点点头,“这三条确实很重要!”

应该设这样一个机构,专门帮助被贩卖到河中的唐朝民众回国,或者赎回碎叶。

李邺笑道:“如果我在撒马尔罕请个小娘子来做事,要不要给工钱?”

“要的,一个月至少要给一个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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