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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剑神江1

  • 作者:一寸胖鱼
  • 类型:架空历史
  • 更新:05-07 04:28:31
  • 字数:8062

再看一百来刺客,皆面色一寒,后背发凉。

“嗯,还算不生疏。”老疯子点了点头,似乎对自己展露的一手表示很满意,抬手间,以气御百剑有余,风轻云淡,实在是小菜一碟。

陈词:“……”

随手御剑三万三?

陈词呆若木鸡,满脸震撼之色。

一百刺客灰溜溜撤离,消失在茫茫白雾之中,仿佛未曾来过。

陈词走到驴车上,看着漫不经心抠鼻屎的老疯子,摩拳擦掌,嘿嘿笑着:“老道,看不出来,你这一手可以啊,咋办到的?”

老疯子用鼻孔看着陈词,以为被陈词轻视,有些不屑:“这算啥?老子要是动真格的,随手御剑三万三。”

“还不滚?”

老疯子打着哈欠,神态慵懒。

女杀手咽了咽唾沫,艰难弯腰捡起两柄长剑,十分不甘,欲言又止,“撤。”

人们怔住了,都面色古怪的在回忆着老疯子说的那句话。

“诸君,先听剑吟?”

什么鬼?

寂静。

她本以为,抬出尚书大人的头衔,能震慑住不少的江湖宵小,但她失策了。www.zcwok.com 传奇小说网

人生不过百年,所识不过千人,所行不过万里。江湖太大了,再多惊才绝艳的人都埋藏在尸骨的荒丘中,但也太小了,古往今来,不知多少自诩天下无敌的人被朝堂之上的人当作棋子。江湖,高手如云,但朝堂,也未尝就没有高手,甚至更甚,卧虎藏龙。

索性,须臾之后,百来柄做工不一的长剑都犹如被剥夺了精气,暗淡无光,掉在了地上。

“杀!”女杀手目露凶光,说完率先冲了上去,反正横竖都是死,不如拼了,但她惊恐发现,长剑不听使唤,“咻”的一声,所有人的长剑都脱离使用者的双手,化作漫天剑光,再急速俯冲下来,对准众人眉心。

沉寂。

他甚至不可置信揉了揉眼睛。

刚才的一幕,似乎从未发生,但看到一百站着不知所措满脸畏惧的刺客,却又觉得如此真实。

等等。

让陈词捋一捋,那是何等雄伟壮观的场面?

“你不会是在吹牛吧?”陈词想了想,否决了那个念头,毕竟三万三柄剑,实在令人震撼,遥不可及。

老疯子语塞,像是被戳穿了一般,有些脸红,捋着下巴为数不多的山羊胡尴尬笑着:“嗯,三万三确实多了,不过我全盛时期未曾做不到……现在嘛,二万三是不成问题的。”

陈词汗颜:“我看是三千三吧。”

“臭小子,看不起谁呢?”老疯子虎目一瞪,胡子一歪。

看老疯子这个神色,怕是三千三也够呛了,但话又说回来,能御剑三千三,那场面,也足够让老疯子跻身天下强者行列。

“这个……老道,你这么牛逼,咋泛泛无名,在广陵当个乞丐?”陈词讪笑着询问。

老疯子这脾气,抬手就是一巴掌打在陈词脑壳上,怒气冲冲道:“你小子满口胡扯,话说明白点,谁他娘的是乞丐呢?老子闲云野鹤,不追名逐利,只是懒散惯了,谁当乞丐了?”

陈词心想老疯子多次赖在自己开的早餐铺子不走,死皮赖脸每天都来要包子,但见识到老疯子的厉害之处,他不敢造次,更是起了拜师之心,于是姿态放得很低,“是,是,是……前辈教训的是,今儿还多亏了前辈,才保住了我来之不易的钱财,哈哈哈,是我陈某有眼无珠,等回了桃源镇,某必当设宴款待,杀猪宰羊,让前辈吃个痛快。”

老疯子心满意足,陈词这番话说得他很受用,但脸色却十分平淡,没好气道:“那还等什么,赶紧出发啊,老子饿的皮包骨了都。”

陈词点头哈腰,“出发。”

陈词想邀请老疯子进马车内睡觉,说天气冷,怕他着凉,老疯子斜睨着他,冷不丁笑了一下:“你这厮,贼眉鼠眼,一肚子鬼水,老子去了马车,你媳妇住哪?就这样吧,老子习惯了,在哪都能睡。”

“啊是是是,那我就陪着前辈一起,也好为前辈唠嗑解乏。”陈词满脸堆笑。

开什么玩笑。

得知老疯子乃是绝世高手,陈词双眼放光。

这年头,乱世将至,得一高手,堪比雄兵百万,他还真怕老疯子趁机溜了。

不得亲自看紧?

老疯子知道陈词心中所想,也没揭穿,一边扣脚,一边吧唧着嘴,“啧,这天气冷啊,饥肠辘辘的……”

陈词一听,大手一挥,“来人,搞两壶酒,上几斤卤肉。”

须臾,便有小厮从购置的年货里拿出荷叶包恭恭敬敬递给陈词。

陈词展开。

虽冷,但老疯子不嫌弃,吃得满嘴是油,咀嚼着肉块,又喝着小酒,十分逍遥得意。

“老前辈,你这手御剑之术,是怎么做到的?”陈词好奇,见把老疯子伺候舒服了,便旁敲侧击道。

陈词是接受过现代化教育的人,虽然阴差阳错穿越,但待了半年,也没见什么牛鬼蛇神,他对老疯子这一手感到很好奇。

老疯子捋着胡子,怡然自得,闻言不屑撇撇嘴:“老子对剑道的理解,堪称超凡,试问天下十甲高手,也有老子一席之地,区区御剑,算什么本事?”

老疯子像是说了,又好像什么都没说。

“人力之极限在哪里?”陈词询问。

他忍不住想,倘若老疯子真的能御剑三千三,岂不是先天立于不败之地,谁还敢与之争锋?

老疯子嗤笑一声:“人力再强大,始终有限。”

陈词不以为然。

老疯子见此,沉吟了一会,说起了一段典故。

话说启明一十九年。启明皇帝,也就是太安皇帝的父亲。

那一年,西域以外的大沙漠上的蛮子,崇尚“太阳神教”,被一众巫师们煽动,以教义凝聚人心,势有统一大荒民族的趋势。大荒,在那一片炽热的广袤无垠的沙漠上,无数绿洲之中,诞生有许多小部落,民族林立,有“七十二族”之称,足以可见那片土地的有多么复杂。那一年,太阳神教统一大荒民族,组建联军,进犯西域,敦煌告急。

同年七月,西域王东方遒书写求援信千里快马送到了东都洛阳,皇帝陛下的案桌上。

龙颜大怒。

当即调兵遣将,调集北方各路诸侯组建盟军,支援西域,抵御外敌入侵。

持续数月的战火,使得两边人马皆有损失,但大荒民族常年在严苛的环境下生长,游牧民族骁勇,短时间内,双方血拼,损失十几万大军。

此时,启明皇帝秘密下旨,令剑神前往西域。

剑神在玉门关前,一剑破敌三千甲,命联军乘胜追击,那些骁勇的大荒蛮人,在剑神眼里如土鸡瓦狗,顷刻之间就被瓦解了攻势,不堪一击。

自此,剑神为天下一代传奇人物。

他被称为天下最强之人。

以一己之力,结束一场战争。

据不完全统计,那一战,死在剑神手里的敌人,人头滚滚,数量破万。

再后来,剑神在江湖上再无踪迹,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但世人皆知,他是在皇宫地下深处,研习剑道,守护大凉龙脉。

陈词听完,啧啧称奇:“以一己之力扭转战争形势,老前辈,你不是吹牛逼的吧?真有人一剑能斩杀三千兵卒?”

老疯子皮笑肉不笑,说起剑神之名,他的目光很冷,像是在冰冷的诉说仇人一般。

“也许,那便是人力所能达到的极限。”

一人,一剑,三千兵马倒下。

那是何等逍遥?

那是何等的气吞山河?

陈词心驰神往。

“老前辈,剑神是谁?你不会是杜撰的胡乱的野史吧?”

“他叫江一,剑岛最杰出的弟子,算下来,今年应该要九十岁了。”老疯子沉沉说道。

“啧,那么老了?启明一十九年,算下来,那时的剑神也都是六旬老人了,竟然真那么生猛?”陈词本想反驳,但转念想起刚才老疯子随手御剑一百余,就像是做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老疯子的年纪……嗯,很老,虽然不知道具体,但绝对不止六十。

江一。

剑神,江一。

陈词轻轻咀嚼这个名字。

天下最强。

“老前辈,我有个不情之请……”陈词讪笑。

“有话说,有屁放。”

“可否,收我为徒?”

老疯子沉默了一下,忽而嘴角上扬:“小子,你能吃苦?”

“当然能啊。”

“为何习武?”

陈词不假思索:“剑神老了,你也老了,你们这一身惊世骇俗的武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留在棺材发霉?不如传授给我,让我去发扬光大,我还年轻,说不定以后我就是天下最强。”

老疯子冷笑:“呵,谁敢言,最强?”

陈词语塞。

老疯子掂量了一下葫芦,打了一个酒嗝,目光迷离,思绪仿佛回到了久远的过去。

数十年前。

彼时老疯子还年轻,自负,他和师兄第一次踏入那片戈壁滩。

那时真的年轻的不可思议。

连手上长剑都是青春的激情声。

那时,他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要用所学去建功立业,要挑战那天下最强之人,他和师兄一路西行,斩杀了不知道多少人,倦了,累了,他猛然惊醒。夜里睡醒,看到手上干涸的血迹,他才恍然,这真的是我要的生活吗?

他和师兄分道扬镳。

师兄出了玉门关,深入大沙漠,又出了长城,去了草原,他一直在杀戮,以杀戮去领悟剑道。

他则不同,他游历天下,四海为家。

直到有一天,他听说剑岛被灭门了,行凶者正是他的师兄,他的师兄亲自手刃了剑岛的老师,他的师父,天净沙老先生。

他的师兄屠戮了剑岛满门,走时,还不屑的用同门师兄弟们的鲜血书写了一句话,“哼,什么剑圣,沽名钓誉。”

他像是发了疯一样寻找师兄的踪迹,要为师父、师弟们报仇,他不理解,短短十来年,为什么师兄会变成这样,如此残忍,不惜杀害自己的授业恩师?

再后来,他终于找到了师兄的踪迹。

彼时的师兄,剑道大成,成为了京城皇室的座上宾,被誉为“剑神”,受天下人敬仰,风光无限。

他黯然神伤,多次闯入京城,意图想与师兄决战紫禁之巅。

数次挑战。

皆以惨败。

此后数十年,他走遍四海,寻遍五胡,斩杀无数贪官污吏,只为打磨剑道,想要极致升华,数十年如一日的沉淀,他在这一条路走的越来越远,可师兄始终只给他留下一个背影。

呜呼哀哉。

此生,报仇无望。

这是什么手段?

然,下一刻,一众刺客大惊失色,只觉得手中的长剑似得到了什么召唤,开始“嗡嗡嗡”颤动,像是下一刻要脱离双手飞出去一般。

这着实像是见了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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