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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3 章

  • 作者:脆桃卡里
  • 类型:短篇文学
  • 更新:02-01 01:44:33
  • 字数:11774

日光分明火辣辣地照在脸上,却一点也不刺眼,被沙尘遮蔽着,如同悬在天上的一面银镜,很容易就要被沙尘给吞噬了。

夹着砂砾的风刮在脸上刺拉拉地疼,大漠的无垠,好似能将世间万物全部吞噬席卷。

处,正经历着一场战乱。

沈遥凌转头看了乌尔一眼,乌尔小鼻子小眼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出玉门关之前,宁府的手下给他易了容。

如今,他们已真正身处大漠之中了。

柳镇虽然不大,但看起来很热闹。

今日恰好赶上集市,沈遥凌一行人的车马从镇上并不宽大的道路上驶过时,险些被堵得走不动。

摊贩们热情地叫卖着,面前摊着一块布,摆上几大块烤好的兽肉,就算是一个小摊,光从他们笑容满面的脸上,绝对看不出就在他们的不远

沈遥凌亲眼看着这些,心中震撼不已。

天地变换自有其规律,想要阻挡天灾如同蚍蜉撼树,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他们能做的,唯有适应而已。

过了一夜,第二日天亮后又走了小半日,他们终于到了柳镇。

连着睡了几夜屋顶,即便是他历经锤炼也会有些腰酸背痛,但这都不算什么,若要与魏渔同住,他宁愿睡在屋顶上。

宁澹面色冷酷地跳进院中,打水洗漱。

进大漠与别处不同,早晨还不能动身,否则,若是走到半途没有遮阴的地方可以躲避,又恰巧碰上日头最烈的时候,只能苦熬过去,要多吃许多亏。

日出星隐,西北耀眼的日光落到面上时,宁澹醒来睁开眼,坐起来揉了揉肩。

千万年前的河床,如今只剩下了一片小小水池,这个季节,水池边长着密密小草,草丛里还开着嫩黄的小花,在风中轻轻招摇,对于看腻了来路上那惨黄一片风沙景象的人们来说,是莫大的慰藉。

柳镇正是围绕水边而建。在这样困苦的沙漠之中,人们尚且会因水而聚,依水而兴,只要有一点点办法,想活下来的人们都会竭尽全力。

这一眼几乎分不清楚天与地,风沙搅成了一片,整个视野里全是灰漠漠的,定睛看上许久,才能分辨出挂在遥远天边的一轮日头。

马车驶了许久,外面传来风声呼啸,一声声拉得极长,尖利,像极了哭号。

沈遥凌唰的坐起,怔怔听了好一会儿,忍不住拉开车门往外看。

为了躲阴,他们从一条巨大的峡谷穿过,沈遥凌也骑了一匹马,不断地看向四周,赤色的山壁上深浅不一的泥土勾勒出奇异的纹路,似乎带着什么神秘的内涵。

听说千万年前,这里是一条宽阔的河床,奔涌着自高山而来的涛涛大河,然而今日这里只剩下干涸到皲裂的泥土。

这也是沈遥凌第一次亲眼见识到曾经宁澹问她要不要学的易容术。

乌尔毕竟是一个异域人,眸色和肤色都不相同,想要伪装成大偃的士兵不大可能,但是把他变成一个平平无奇的乌苏侍从,还是没有问题的。

沈遥凌道:“柳镇我想象中要繁华许多。”

乌尔点点头:“百姓们与战争无关,无论发生什么,他们的生活总要继续。我离开之前留下一部分乌苏士兵在这里保护,至少不会发生大规模的械斗。”

沈遥凌弯了弯唇:“乌尔殿下真是治理有方。”

宁澹闻言,挑刺一般:“这也能叫有方,只是没有械斗罢了,又不能保证没有其它的麻烦。”

魏渔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乌尔小小的眼睛放出了冷冷的视线:“宁大人想要出什么麻烦?”

沈遥凌轻咳两声,立即指向前方道:“我们是不是到住处了。”

不远处出现了一片平房,有些类似于大偃乡下的农庄。

乌尔点点头:“那是维达尔的住宅,他是柳镇最富有的商贾。发生内乱之前刚好在王城做生意,现在他人还滞留在王城,他的家人都对乌苏忠心耿耿,拿着王室的信物,他们就会招待我们。”

沈遥凌点点头。

据乌尔所言,他在离开乌苏时也在柳镇停留过一阵子,维达尔的妻子里拉也认识他,甚至还跟他同桌吃过饭。

里拉会认出乌尔的易容吗?

马车停下,乌尔率先跳了下去。

他像任何一个寻常的侍从一样,跟着其他人去后面的车上拆卸货物,拴马喂水,维达尔家中的仆人从他身旁经过,也什么都没发现。

见门前来了人,一个看上去像是女主人模样的妇人迎出来,正是里拉。

魏渔拿着乌尔给的信物,走到对方面前。

乌尔的一个近侍跟着乌尔一起学了大偃话,此时充当着翻译。

见到信物,里拉激动得捂住自己的嘴,一叠声地问道:“两位王子呢?两位殿下回来了没有?”

此时,扮成侍从的乌尔已经拴好马,走到了魏渔身后。

沈遥凌的心不由提了起来。

近侍答道:“殿下还在大偃,我们这次回来,是给鸣雷城送去大偃援救的粮草。”

“感谢王子殿下,鸣雷城的百姓和王城的百姓都会一直等着殿下回来的。”里拉又转向魏渔,满怀感激道,“无私的朋友们,快请进吧。”

里拉全程都没有什么异常。

似乎真的只把乌尔当成了一个普通的侍从。

他们来到乌苏之后,名义是运送补给的商队,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叛军的戒心。

魏渔的身份是“商队”的少爷,而她与魏渔以兄妹相称,宁澹则扮演押镖的镖头

,负责看管粮草。

那五千精兵留了大半在玉门关附近驻扎■,用信号烟联系,毕竟再豪阔的商队也不可能带着如此之多的护卫。

一切都很合情合理。

沈遥凌默默地松了一口气。

进到房中后,几人都在,乌尔合上门。

“看来这招行得通。”

宁澹细细听了一会儿,确认外边确实没有外人,才道。

“里拉认不出你,就能保证叛军也认不出来?”

乌尔点点头。

顿了一会儿,才道。

“我并非王后之子,在王城时,我并没有多少在大众面前露脸的机会,叛军最多也只是看过我的一两幅画像,否则我当初离开乌苏时也不会这么顺利。”

宁澹没再开口。

乌尔续道:“然而,对于乌苏的士兵来说也同样如此。乌里安不在,乌苏的军队不会认我这个二王子,只有拿回王冠,再加上一些熟悉的证人,我才能够号令军队。”

魏渔思忖:“你具体的计划是什么?”

乌尔说道:“叛军之中有一个将领叫做德加,他残忍嗜杀,他的妻子有北戎血统,王冠很可能在他的手上。”

“所以要先找到德加?”

乌尔点点头。

“找到他之后,还要探知他们运送王冠的具体详细。目前我只能确定,现在正是北戎的放牧期,通常来说,直到十月北戎才会开关放行,十月之前我们都还有时间。”

十月,怪不得乌尔在大偃时这般着急,不惜将弟弟留下,也要带着人立刻回乌苏。

沈遥凌又想起出发那日,乌尔同乌里安告别时的情形,乌里安哭得涕泗横流。

乌尔显然也有些不忍,但还是铁石心肠地重复着同一句话,沈遥凌猜,那句话的意思是在嘱咐乌里安要乖,因为最后乌里安还是不情不愿地收起了眼泪,瘪着嘴目送兄长离开。

她对乌尔的印象从好到坏,又从坏到似乎也没那么坏,现在只能说是十分复杂。

沈遥凌收起猜测,这时门扉被敲响,侍卫看了看宁澹的眼色,拉开门。

里拉站在外面,手里端着一个果盘,笑容满面。

这本是魏渔一人的房间,看清里面几乎站着所有人后,里拉的笑容转为惊愕。

水果在大漠之中是极珍贵的食物,里拉几乎是拿出了家中最好的东西,但屋中这么多人,盘中那几个果子还是显得寒酸。

里拉面露窘迫:“原来大家都在,我,我再去拿一些。”

乌尔的近侍上前接过果盘,并充当翻译。

沈遥凌劝道:“夫人请不要客气,我们不想添太多麻烦。”

近侍对里拉低语几句。

里拉看向沈遥凌,面露些许感激,柔和地笑笑:“不麻烦,你们慢用,我再去烤几只梭梭鸟来。”

她年近五十,笑容明朗,手脚利落,一看就是个勤快能干的女子,即便家中有仆人,但许多事情还是

亲力亲为。

沈遥凌向她探询道:“夫人,从柳镇去雷鸣城的路难走吗?会不会被打仗的人波及?”

里拉叹了口气:“如果是以前的话,这条路是最好走的,但现在,只有商人敢为了赚钱出门了。”

“商人?”

“对,你们在路上如果看到牵着橐驼的人,大概率就是商人,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在外面行走。”许是想到自己身在王城毫无消息的丈夫,里拉眉间更添愁色,“有经验的商人懂得如何躲避危险,你们也一样,要多多小心。”

沈遥凌点点头,里拉又冲她笑了笑,转身离开。

桌上的果子是沙枣,现在正是成果期,个个饱满可爱。

沈遥凌拿起一个想要尝一尝,却被宁澹一把夺过。

宁澹把沙枣放在鼻尖轻嗅,又咬了一口,没什么异常,只是被猝不及防酸得眼睫抖了抖。

西北大漠里生长的沙枣极酸,使人快速地流出涎液,因此有止渴生津之效。

乌尔知道他什么意思,冷笑道:“害怕下毒就别吃。”

沈遥凌劝架的姿势越发熟稔:“他天生谨慎而已,对吧,宁、宁镖头。”

不熟练的称呼让沈遥凌卡了一瞬。

宁澹直了直脖颈,看向沈遥凌,似乎也感到些许新奇和古怪。

魏渔点点头:“小妹说得对。”

沈遥凌好笑地转身,叫了魏渔一声:“阿兄。”

魏渔下颌微抬,坦然受之。

宁澹脸色又沉了下来,沙枣在唇齿间留下的酸楚不仅没有消退,反而似乎越发浓烈。

为了不在旁人面前露馅,沈遥凌又对着魏渔练习着喊了好几遍“阿兄”,才终于觉得顺口,停了下来。

几人离开魏渔的房间,宁澹跟着沈遥凌走出去。

沈遥凌闻见酒香,发现有人在酿酒,就去观察人家的酒窖。

宁澹目光一路跟随,自己走到一旁的树荫下坐着,仍然直直盯着那边。

古印也扮成镖局众人,见到宁澹过来,赶紧让开位置给他坐下。

又注意到他痴痴的好似眨也不想眨眼的目光,忍不住顺着看了一眼。

看见尽头处的沈遥凌,古印了然,又一阵感慨。

除了公子穿戴得再怎么朴素俗套仍是气度不凡之外,这样看起来,这俩人倒真像是镖头苦恋小姐的戏码了。

沈遥凌在酒窖旁看了好一会儿,朝着外面走去。

一离开平房的范围,宁澹便起身跟上。

里拉家后面拴着几头橐驼,沈遥凌对这种新鲜的、能在大漠中行走的动物很是好奇。

橐驼嘴唇子硕大,眼睫毛却又长又卷,看起来又丑又漂亮的。

沈遥凌小心翼翼地伸手试探,确认对方一直平静地啃着草料,才摸了摸它面上的毛。

宁澹见她新奇,便道:“北戎也有橐驼。”

沈遥凌果然回头看他。

宁澹喉结滚了滚:“

那里的橐驼叫做双峰驼。北戎高原上也有大片的戈壁,酷暑时能把人烤干,寒冬时滴水成冰,能在那里生存的生物少之又少,双峰驼是其中之一,缺少饮水,只能吃雪来储水。”

沈遥凌听得入神,手还放在橐驼的毛发上,宁澹看了眼慢慢嚼草的橐驼,轻声道。

它们平时温顺,饿极了却会吃人,战时,北戎的士兵宁愿自己饿着也不能空缺它们的食物,否则半夜睡一觉就可能被啃碎脑袋。?[(”

沈遥凌吓得松了手,下意识往后退一步,踩到宁澹的鞋面,摔在他肩膀上。

宁澹弯着唇,沈遥凌质疑道:“你故意的?”

“没有,我说的是,它们饿极了的时候。”

沈遥凌走开两步。

忽然有些怀疑,宁澹为何会对北戎了解得如此清楚。

随即,又想到宁澹的生父。

那位大将军就是在北戎战死,宁澹倘若这些年都一直在收集北戎的信息,那么只能说明,他其实也很在意自己的身世。

沈遥凌想到这些,便也没有再开口追问。

沉默地拿起一把草料喂进橐驼嘴里,沈遥凌才又开口,却是问了一个很莫名其妙的问题。

“如果我没有当宣谕使,没有奉皇命来到西域,你会想要告诉我这些吗?”

她也不知自己为何要问。

就是想问,便问了。

宁澹也是一愣,但很快思考了下,回答道:“不会。怎么?”

好端端的,怎会说起北戎吃人的双峰驼来吓人。

沈遥凌并不意外,无声地微微颔首。

他确实挺诚实。

上一世她从来没有听宁澹主动提起过一句北戎。

但,他提与不提,其实都不是什么问题。

真正的症结在于她与宁澹之间的差距。

成婚之后,沈遥凌的人生就好似走到了一个无限静止的尽头,她在王府中,永远在王府中,再也没有别的盼头。

偶尔她会问一两句他的公务,但听得似懂非懂,更何况宁澹封王之后,有许多事情是不便宣之于口的,她怕问到不该问的使宁澹为难,后来也问得越来越少。

久而久之,她与宁澹之间,除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几乎没有什么别的话说,似乎她只能关心宁澹的吃穿保暖,除此之外什么用处也没有。

她越来越感到面对宁澹时的艰难,每每她要与宁澹开口说话时,脑海中会先响起自己要说的那句话,然后在心底感到深深的无趣和寡淡,喉咙中也似是长出瘤子,卡在气道里,吞吐艰难,一个字也开不了口。

她曾经幻想自己会成为一个悬壶济世的医师,抬手覆手之间就能救人于危难,自然值得与自己喜欢的人相配。

而年岁渐长,她看着镜中一事无成的自己——自己究竟算是个什么人呢。

她总忍不住想,如果她在宁澹的位置,数十年如一日地面对着这样一个人,难道不会觉得失望吗?

世上多的是生动有趣的人,才华横溢的,年轻气盛的,哪一个不比她日益枯萎的模样要好。她都想舍弃自己的躯壳去爱上旁人,宁澹待她却十年如一日。

她厌恨自己甩脱不了自己,也厌恨自己成了宁澹同样无法甩脱的责任。

她厌恶自己被人托底,她渴望的是被自己中意的人欣赏,被仰望被爱。

但她不配。

重生之后她视野变得开阔,也察觉到自己当初“配不配”的想法是有些极端。

其实她一直在为难她自己,她接受不了自己毫无价值的衰老,接受不了自己少年心气的陨落,接受不了自己对世上的其他人来说毫无作用。

她对宁澹的放弃,是她的胆小怯懦,但也是舍车保帅,是保全自己的方式。

因为她曾经在爱人之前根本没有学会如何先爱自己。

她不再去渴求一个耀眼的爱人,她更想要一个能被自己接纳、能站在所有人面前的自己。

沈遥凌拍了拍掌中的草屑,抬起头朝宁澹笑了笑。

“没怎么。走吧,这些橐驼身上味道还挺大。”

沈遥凌踩着草垛,一脚深一脚浅地蹦跳离开。

宁澹习惯性跟着她,心头却莫名划过异样。!

世界永远不是恒定的,人的短短一生绝对不会是天地的永恒,那么,大偃未来将要经历的“天灾”会是数百年后沧桑巨变的一环吗?

最好的时辰是吃过午饭后,等到阴凉一点再出发,夜间也得接着赶路,这样才能在第二日晌午前赶到柳镇。

若青领着人把马车的帘子都钉牢了,听说一路上风沙极大,还加了一层防沙隔热的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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