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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第十一章 王夫之的哲学思想 3

  • 作者:郑红峰
  • 类型:短篇文学
  • 更新:07-03 19:23:20
  • 字数:7888

人的感觉和思想反映自然界的现象与规律,“口得之成味,目得之成色,耳得之成声,心得之成理”。自然界是变化日新的,人的身心各方面也都“日非其故”,所以人的性也是日日新生的,是“日生而日成”的。由于“形日以养,气日以滋,理日以成”,即身体日日发育,理性也日日成熟,所以,每一人的本性都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自幼而少,而壮,而老,本性随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同时,“目日生视,耳日生听,心日生思”,所以,人的感觉和思想都是变化日新的。王夫之最后的结论是“性屡移而异”,“性也者,岂一受成型,不受损益也哉”。

王夫之反对宋代周敦颐、二程等所讲的“主静”的道德修养法,强调了动的重要性。他认为,与其讲静,不如讲动。性表现于情感,情感表现于才能,而情感与才能都表现于活动。“与其专台静也,无宁言动。……性效于情,情效于才。情才之效,皆效以动也。”这是对唯心主义者宗教式的修养论的批判。

他曾写过一篇《君相可以造命论》,虽然断言君相“不能自造其命”,却认为君相可以“造民物之命”,即可以创造国家人民的命运。他肯定人定胜天,这是正确的,但他把人定胜天的作用,不是归之于群众,而是归之于所谓圣人,过分夸大了伟大人物的作用。

天乃指理而言,而理只是必然的趋势。他这里所谓天不是上帝的意志,不是绝对精神的作用,因为他不承认有在气之先的理,在本质上这里所谓的天乃是指历史的客观规律。王夫之认为历史发展有其客观的规律,秦始皇建立郡县制,汉武帝开发西南,主观上是追求私利,客观上是历史的客观规律与必然趋势在那里起作用。

没有一成不变的本性。这是王夫之在人性学说中独创的见解,他否认了人性固定不变的形而上学观点。

王夫之更指出,历史的发展趋势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向前发展常常是通过一些皇帝大臣的活动,这些皇帝大臣图谋自己的私利,却不一定实现自己的愿望,然而却促进了历史的向前发展,使历史前进一大步。他以秦始皇、汉武帝为例证说:“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武帝之始闻善马而远求耳……然因是而贵筑昆明,垂及于今,而为冠带之国,此岂武帝张骞之意计所及哉?故曰天牖之也。”

王夫之进一步肯定,在历史的前进的发展过程中,有其必然的发展趋势,而这发展趋势中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历史事件是由于必然趋势形成的,而趋势表现了事情中固有的规律。没有脱离势的理,也没有不表现理的势。他讨论了“理”与“势”的问题,提出理势统一的观点。他认为历史的固有规律与历史的必然趋势是相互统一的。他说:“势者事之所因,事者势之所就,故离事无理,离理无势。势之难易,理之顺逆为之也。理顺斯势顺矣,理逆斯势逆矣。”历史的发展过程,每一时期有它的必然趋势,这趋势就是理的表现。他强调理势的统一说:“凡言势者皆顺而不逆之谓也,从高趋卑,从大趋小,不容违阻之谓也,夫然又安往而非理乎;知理势不可以两截沟分。”

秦始皇为巩固自己的政权,废弃分封诸侯的办法,采取郡县制度。他的政权只两代就消灭了,郡县制度却从此确立起来,历史前进了。汉武帝为了实现自己的,寻找好马,开通“西夷”,结果使贵州云南等西南一带变成为文明地区。他讲,历史的这些发展变化,都是由于天,是天使之然。这里所谓的天是什么呢?他说:“夫岂有苍苍不可问之天哉?天者理而已矣,理者势之顺而已矣。”

五、进步的历史观

在历史观方面,王夫之提出了许多超越前人的新见解。首先,他阐发了历史进化的观点。他指出,历史是发展的过程,后来胜于往古,上古时代并不是理想的境界,秦汉以后的情况事实上比夏商周三代更好些。

道学唯心主义者都宣扬历史退化论,认为尧舜及夏商周三代是最好的时代,以后是一代不如一代。王夫之断定今胜于古,打破了上古时代是理想境界的神话。

他夸大了思维的作用。事实上,随着历史的发展,新事物层出不穷,有许多新道理,被现代人所认识,却是古代人所不能认识的。王夫之肯定一切理都是可知的,这是正确的;但讲心中即具有一切理,这就滑到唯心主义里去了。

万物都有它固然的作用,万事都有它当然的准则,这就是所谓理。含有此理于其中,而认识明确、行动坚定,这就是所谓心。所以,理就是心的实在内容,心就是天理所在之处。这样,他虽然一方面批判了程朱理在事先的唯心主义谬论;另一方面却又同意了程朱理具于心的观点,没有能够把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贯彻到底。

他又认为,关于事物的认识是从耳目感觉达到思维,耳目的见闻是有限的,而思维的作用却是无限的。物质世界有其客观规律,即所谓理。人的眼虽然不能看到所有的颜色,耳虽然不能听到所有的声音,语言虽然不能表达所有的意义,但是心却能得到所有的道理。心可以说是“具体而微”的天。他说:“目所不见之有色,耳所不闻之有声,言所不及之有义,小体之小也。至于心而无不得矣。思之所不至而有理,未思焉耳。故日尽其心者知其理,心者天之具体也。”

他认为,程朱讲知先行后是不对的,王守仁讲知行合一更是不对的,应该说行在先而知在后。他引《尚书·说命》中的两句话说“知之非艰,行之惟艰”;又引孔子的一句话说“仁者先难而后获”,认为难者在先,他说:“艰者必先也,先其难而易者从之易矣。”行难,所以行在光。他从行难知易来论证行先知后,这种论证是不精确的,但他肯定行在先,这是他的创见。他认为,“知也者,固以行为功者也;行也者,不以知为功者也。行焉可以得知之效也;知焉未可以得行之效也”。他有时还接受了程朱“理具于心”的客观唯心主义观点,如说:“万物皆有固然之用,万事皆有当然之则,所谓理也。……具此理于中而知之不昧、行之不疑者,则所谓心也。……故理者人心之实,而心者即天理之所著所存者也。”

他认为,三代是分封诸侯,贵族世袭;秦汉以后改为郡县制度,地方官吏不能世袭。官吏选择不当也会残害人民,但可随时撤换,比起世袭的贵族来总是好多了。秦汉以后,每一朝代的年数比三代为短,所以郡县制度并非于天子有利,但对于人民的害处是比较轻些了。这样,他肯定秦汉以后比上古三代好,历史是前进的发展过程。

理与势不能割裂开来,当做两件事去看。他又认为,势的必然就是理的当然,“势之顺者即理之当然者已”。他的理势统一论与他在自然观方面的“理在气中”,论是一致的。他说:“其始之有理,即于气上见理,迨已得理,则自然成势,又只在势之必然处见理。”物质世界具有客观规律,在历史上,这客观规律便表现为必然的趋势。

他强调了生活的重要性,反对道学唯心主义的禁欲主义,这在当时是具有启蒙意义的思想。他有时也强调天理,认为天理虽然不能脱离人欲,而人欲还应受天理的裁制。在这个问题上他没有完全摆脱理欲之辨的影响。有时他又认为,“人欲之大公即天理之至正”,“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即人人的共同的即是天理之所在。而这共同的主要就是饮食男女之欲,“饮食男女之欲,人之大共也”。这种以为人人有共同的的观点,还是抽象人性论。

四、抽象的人性论

在人性问题上,王夫之仍然讲抽象的人性论,但他运用变化日新的观点于人性问题,提出了别开生面的“性日生日成”论,对于唯心主义者的人性不变的形而上学观点进行了批判。他肯定古语“习与性成”是正确的,习惯与本性相互作用、相互结合,习惯变了,本性也随而变化。他说,人类生活于自然界中,人的身体取自于自然界二气五行的材料,“二气之运,五行之实,始以为胎孕,后以为长养”。

在这个“性日生”论中,王夫之也还保存了道德先验论的因素。他承认人初生时是接受了天赋的理性的。他说:“初生之顷,非无所命也。何以知其有所命?无所命,则仁义礼智无其根也。”但他又说,如果不是日生日成,那初生的天赋是不起作用的。“年逝而性亦日忘也”,理性主要还是靠后来的培养。

他更认为,唯有动,才能调整自然的变化,才能做到人定胜天。他说:“圣人之志在胜天,不容不动也。……则为功于变化届申之际,物无不感,天亦不能违也。”这也就是说,唯有动,才能积极地有所作为。

王夫之阐明了历史进化的观点,并且认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有客观规律,而这规律即在于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之中。这些都是深刻的见解。但是,在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这个问题上,他仍然停留在英雄豪杰创造历史的唯心史观上。

王夫之进一步提出对于程朱、陆王学派的理欲之辨的批判。在他看来,所谓天理人欲并不是绝对对立的,而是相互统一的,天理即在人欲之中,离开人欲也就无所谓天理。他说:“礼虽纯为天理之节文,而必寓于人欲以见。……故终不离人而别有天,终不离欲而别有理也。”

王夫之还指出,知行是相互作用的,所以也是互有区别的。同时,正因为两者有区别,才能够相互作用;如果没有区别,也就谈不上相互作用了。他说:“知行相资以为用。……则于其相互,益知其必分矣。同者不相为用,资于异者乃和同而起功,此定理也。”因此,王守仁讲知行合一,取消了知与行的区别,就完全错误了。王夫之指出,王守仁讲知行合一,其实是“以知为行”,他所谓的知不是知,他所谓的行也不是行。退一步讲,他所谓的知还可以说“若有所见”,而他所谓的行则确然不是行。因为,他是“以其所知为行”。这种“以知为行”也就是“消行以归知”,因而也就完全否认了行的必要。王夫之对王守仁知行合一论的批判是深刻的,确实击中了要害。

这是说,知是依靠行的,行却不必依靠知;由行可以得到知的效果,由知却未必能得到行的效果。同时,行可以包括知,知却不能包括行,知是不能脱离行的;所以说:“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君子之学,未尝离行以为知也必矣。”这就是说,知行二者之中,行是根本的。这是朴素唯物主义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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