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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天论(1) 2

  • 作者:熊逸
  • 类型:短篇文学
  • 更新:07-05 12:41:05
  • 字数:5390

人能胜乎天者,法也。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天下之人蹈道必赏,违之必罚。当其赏,虽三旌之贵,万种之禄,处之咸曰宜。何也?为善而然也。当其罚,虽族属之夷,刀锯之惨,处之咸曰宜。何也?为恶而然也。故其人曰:“天何预乃事耶?唯告虔报本,肆类授时之礼,曰天而已矣。福兮可以善取,祸兮可以恶召,奚预乎天邪?”(人比天强在哪儿呢?就强在法。在一个公正严明的法治氛围里,是非明确,赏罚也明确。如果依法受赏,就算你已经高官厚禄不在乎那点儿小钱,你也理直气壮地接受奖励,为什么呢?因为你做了好事必然就要受赏;如果你做了坏事,就算是对你抄家灭门,你也得认,为什么呢?因为你做了坏事,必然就要受罚。在这样一个公正严明的法治社会里,天能做什么呢?人们也就是在祭祀仪式和颁布历法的时候才会和天发生一点儿走走过场的关系。人如果做好事就会获得好处,做坏事就会受到惩罚,谁还会把老天当回事呢?刘禹锡这话说得很是一针见血,“福兮可以善取,祸兮可以恶召,奚预乎天邪”,我们想想,如果窦娥能受到公正审判,她还会在刑场上悲愤地呼唤苍天吗?)

法小弛则是非驳,赏不必尽善,罚不必尽恶。或贤而尊显,时以不肖参焉;或过而僇辱,时以不辜参焉。故其人曰:“彼宜然而信然,理也;彼不当然而固然,岂理邪?天也。福或可以诈取,而祸或可以苟免。”人道驳,故天命之说亦驳焉。(如果法治社会出毛病了,不再那么公正严明了,做好事不一定受赏,做坏事不一定受罚,十个劳模里塞了两个坏蛋,十个死刑犯里插着三四个无辜的人。大家看到这些情况就疑惑了:怎么会这样呢,没道理啊,这难道是天意吗?造假可以赚大钱,花钱就可以摆平执法机关,这种时候,天命之说就开始小有市场了。)

法大弛,则是非易位,赏恒在佞,而罚恒在直,义不足以制其强,刑不足以胜其非,人之能胜天之具尽丧矣。夫实已丧而名徒存,彼昧者方挈挈然提无实之名,欲抗乎言天者,斯数穷矣。故曰:天之所能者,生万物也;人之所能者,治万物也。法大行,则其人曰:“天何预人邪,我蹈道而已。”法大弛,则其人曰:“道竟何为邪?任人而已。”法小弛,则天人之论驳焉。今以一己之穷通,而欲质天之有无,惑矣!余曰:天恒执其所能以临乎下,非有预乎治乱云尔;人恒执其所能以仰乎天,非有预乎寒暑云尔;生乎治者人道明,咸知其所自,故德与怨不归乎天;生乎乱者人道昧,不可知,故由人者举归乎天,非天预乎人尔。(这段是个总结归纳。法治败坏的时候,享福的大多都是坏蛋,受苦的大多都是善良之人,哪还有正义,哪还有公理?人要是到了窦娥那份上,除了呼天抢地还能做什么呢,还能指望什么呢?所以说,天能做的是生养万物,人能做的是治理万物,人类社会越是缺乏治理,人们就越是看不懂这世间的道理,也就越来越仰赖苍天了。小韩和小柳都是以个人体会来阐释天人规律,这是不严谨的,个案不能说明普遍规律。嗯,要像我老刘这么研究分析才严谨。)

柳宗元这篇文章得到了志同道合的刘禹锡的赞赏。刘禹锡大家不陌生吧,《陋室铭》的作者,大家读他的“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可是比喻的说法,刘禹锡其实是不大拿仙啊,龙啊当回事的。

话说刘禹锡读着柳宗元的《天说》,虽然觉得写得很好,可遗憾的是,文章太短了,没把问题说透。刘先生一激动:我来接着写,你那只是篇小随笔,我这才是够格发在一级刊物上的学术论文。

刘禹锡写的这篇学术论文叫做《天论》。看看,从“天说”到“天论”,发展到现代,就有了“天意”、“天成”,还有其他“天”字打头的北京那些小商品批发市场。

韩愈像个愤青,柳宗元更像个社会捣乱分子,他本是个有志有为的政治家,一脑子新观念,但他再强也斗不过传统势力,所以政治生活很不如意。但柳宗元是个强者,真当得起乾卦“自强不息”四个字,能在逆境中笑,很不简单。他的这篇《天说》是反驳韩愈的,其实更是和传统观念作对的。也就是说,韩愈和柳宗元在对“天”的看法上虽然都属于离经叛道,但叛法不一样,韩愈显得激愤,柳宗元显得平和。我们体会一下柳宗元的文字,似乎阴阳啊,元气啊,天玄地黄啊,都是人们对自然界的很朴素的粗浅观感罢了,哪还有一点儿玄妙呢。《易传》讲了半天阴阳,什么“阴阳不测之谓神”,“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简直就是通神之道,可经柳宗元一说,什么阴阳啊,无非就是寒来暑往而已。

阳而阜生,阴而肃杀;水火伤物,木坚金利;壮而武健,老而耗眊,气雄相君,力雄相长:天之能也。阳而爇树,阴而揫敛;防害用濡,禁焚用光;斩材窾坚,液矿硎铓;义制强讦,礼分长幼;右贤尚功,建极闲邪:人之能也。(这段具体来说天怎么工作,人又怎么工作。天用四季轮回来调节万物的生老病死,还让生物们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看,刘禹锡虽然没研究过《进化论》,可早就知道“气雄相君,力雄相长”的道理。人玩的是礼义,尊老爱幼,表彰好人,惩罚坏蛋。)

大凡入形器者,皆有能有不能。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动物之尤者也。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故余曰:天与人交相胜耳。(但凡有形的东西都不是全能的。天,是有形之物中最大的;人,是动物里边最牛的。有些事天能干可人干不了,也有些事人能干可天干不了,所以说,天和人各有所长。刘禹锡这里提到的“天与人交相胜”是中国思想史上一个重要命题。)

其说曰: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强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天的规律是生养万物,它能使万物强壮,也能使万物衰弱;人不一样,人是搞法治的,要明辨是非。)

天论(上篇)

世之言天者二道焉。拘于昭昭者,则曰:“天与人实影响:祸必以罪降,福必以善来,穷厄而呼必可闻,隐痛而祈必可答,如有物的然以宰者。”故阴骘之说胜焉。泥于冥冥者,则曰:“天与人实剌异:霆震于畜木,未尝在罪;春滋乎堇荼,未尝择善;跖、蹻介焉而遂,孔、颜焉而厄,是茫乎无有宰者。”故自然之说胜焉。余友河东解人柳子厚作《天说》,以折韩退之之言,文信美矣,盖有激而云,非所以尽天人之际。故余作《天论》,以极其辩云。(世上讨论“天”的问题的大体有两派,一派认为老天爷是我们大家在天上的老大,管着我们;另一派认为天就是大自然,既没头脑也没心没肺。我的朋友柳宗元最近写了个《天说》来反驳韩愈的观点,小柳文章写得还不错,就是嫩了点儿,比较偏激,没把问题谈透。所以还得我老刘亲自出马,写这篇《天论》,把道理掰开了,揉碎了都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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