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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九章牌坊往事(6)果然南陌头

  • 作者:很逊的土
  • 类型:短篇文学
  • 更新:07-06 02:24:42
  • 字数:4484

从此以后,巧凤每天上午去丁尔康家收拾卫生,打理院落,但是丁先生花圃里的花却从来不让巧凤碰,他要亲自打理它们。下午巧凤总会精心地给丁先生做各种吃食,有时是用各种豆类加上小米、蜜枣熬的粥,有时是各色蔬菜和大米煮的菜粥,各色豆类,蔬菜、米搭配起来组合成各种各样的粥,再配上巧凤自己种的菜,丁先生终于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不用几天,丁尔康的双颊饱满了起来,衣服也日渐整洁和挺括,人仿佛也年轻了十岁的样子。

丁尔康的日子渐渐滋润起来,给三个学生讲课就更加没有羁绊。在他的教授下,《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四书五经”都已经讲完,同时还兼读古文,如《东莱博议》、《古文观止》等,开始学习作文,并且能熟读背诵。除读书背诵外,丁先生还有习字课,从教扶手润字开始,再描红,再写映本,进而临帖。当他们粗解字义后,又教以作对,为做诗做准备。

虽然丁先生考中进士后没有再进一步参加会试,但是他为伯贤和仲文制定了严格的学习计划,为将来他们参加科举考试作准备。

他们三个人一起长大,说不上谁和谁更亲密些,秀珍都叫他们是“哥哥”,伯贤哥哥人很温柔,学习很棒,和他在一起秀珍总是能安静地学习各种知识,琴艺也能有长进。仲文哥哥人很善良,武功更好些,犹其是骑上追风从古陵街头风驰电掣般穿过时,潇洒的仿佛犹如赵子龙附体一般,吸引了县城男男女女的眼光。和仲文在一起的秀珍是野性的,他带她去后山上摘桃子,去丹河边捕鱼,骑上追风去古道边遛弯,秀珍像个没人管的野孩子一般快乐极了。

时间一长,秀珍的爷爷不愿意了。他把秀珍爹爹叫了过去,严厉地对他说道:“从今往后,不许秀珍跟上仲文出去乱跑。一个大姑娘家,不好好地学习,天天和个疯子一样在外面,时间长了,难保没有人乱传闲话,影响到秀珍嫁人,我看你怎么弄!”秀珍爹爹听了父亲的教导,方才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是呀,秀珍巳经长大了,该像个淑女一样地教养了,不能再疯来疯去没个大姑娘家样子了。

从此后,父亲对秀珍的管理严格了起来!

学堂里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眨眼间他们已经都已经过了总角之年。伯贤长得一如预料的斯文,长身玉立,面白齿红,谦谦君子的底子已经充分打好了。仲文也一如预料地潇洒帅气,他肌肉精干,孔武有力,肤色也由于经常在户外骑行、练武,晒得黝黑透亮,胡子像冒密的小韭菜,黑油油地扒了一脸。秀珍则长得更漂亮了,身形修长,仪静体娴,面容姣好,就似梅尧臣笔下的“期我以踏青;花间倘相遇;果然南陌头;翩若惊鸿度。”一般美好!

巧凤接到这个任务后答应地非常爽快,她十分倾慕丁尔康先生,她没有正经上过学,对知识的渴望完全转移到了握有知识的人身上,丁尔康本身又是陵高县的文化翘楚,就更成了巧凤心目中高高在上的神。神如果不仅能膜拜还能让她靠近,这是她想也不敢想的事情。丁尔康初时一听这个方案有点犹豫,他知道族老们是真正的在关心他,也知道他们有撮合他和巧凤的意思,他不想耽搁了巧凤,所以他一开始拒绝了。巧凤知道丁尔康拒绝了方案后,她上门找到了丁尔康,她对他说:“丁先生,我知道你是怕影响到我的名誉,其实我这么大了,已经没有啥可影响的啦,我对先生只有敬佩之心,决无想高攀先生的意思,请先生尽管放心,每日里我只负责你的生活,打扫卫生和做饭,收拾完我就回家,绝对不会干扰到先生的。”听了巧凤这一番言词肯切的话语,丁尔康答应了下来。

南马村东头有一户丁姓人家,家境十分贫困,家中有一个从未出阁的大姑娘,姑娘其实长得也还秀气,人品也好,只是没有读过什么书。当嫁之年由于家穷再加上姑娘眼光高,母亲去世的早,一个父亲实在是不会给女儿张罗婚事,就这样耽搁了下来。丁姑娘小字叫巧凤,若真论起来和丁尔康还是出了五服的亲戚,还得叫丁尔康一声“哥哥”。

丁尔康生活过得简单,引起了村中族老的关注,他们商量了一下,决定派巧凤来照顾丁尔康的生活,也许他俩在日常相处过程中,会日久生情走到一起,同时解决掉两件悬在族老们心头的大问题。

每日里丁尔康按时上午出现在焦家学堂,几点过去了,他外表上一点也没有见老,只是他的言语更加的少了,眼神也逐渐黯淡了下来,虽然仍是古水无波。每日里教授课业时他是快乐的,三个孩子各有特点,都是那么的惹人疼爱。伯贤的好学他喜欢,仲文的豪气他也喜欢,秀珍就更加让他心疼了,做为他唯一的女弟子,丁尔康像疼自己的女儿一样心疼秀珍,他尽可能地教授秀珍更多知识,他从琴棋书画上着意培养秀珍,他知道秀珍性子有点欢脱,必须沉下心来才能学好,他必须更加地费心教育才行,但是他总想着要把秀珍培养成像易安居士那样的女子,他不怕费心,他一定要把秀珍打造出来,就像是二十几年前的那个人一样……

丁尔康每日两餐,一餐在焦家吃,当时找他当先生时就说好了:“每日早饭一饭两菜皆由焦家供应,饭为清粥一碗,菜是一素一肉,”晚上他在南马自行解决晚餐。(那时候的人们一天只食两餐,早上十点左右为早餐,下午五点左右为晚餐,和现在一日三餐不同。具体原因我分析还是当时的粮食产量不高,为了节约粮食,人们每日只食两餐,久而久之形成用餐习惯,即使是富裕人家也是如此。)丁尔康不是个讲究的人,可即便是再讲究的人,单身二十年也就不讲究了。每日晚餐他都是一碗当地的小米稠饭(稠饭就是把水中放小米在火上不停地熬,直到小米和水完全熔合在一起的一种饮食),一碟咸菜。咸菜或者腌萝卜条或是腌酸菜,生活十分地简单,可是做为一个单身汉,他实在是没有心情把自己生活打理地更精致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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