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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4章天作之合

  • 作者:顺平侯
  • 类型:短篇文学
  • 更新:01-10 16:59:10
  • 字数:5244

司马清儿更是得意,摇晃着手里的皮鞭:“二哥,这次以后,你再也不敢花心了。”

“哼,花心是男子之本性,像赵云这种人,就是一根木头,一副坐怀不乱的样子,实在无趣。”

司马二叶被高山吓住,停步不前。

“二少爷,你不去也行,我们规划的这条路要从美人谷经过,免得你看见了美人挪不开脚,又耽误行程了:公孙渊的这个计谋很有效,司马二叶一下来了精神,变得精神抖抖:“美人谷还有多远?”

司马二叶把赵云扯出来,就拿住司马清儿的软肋。

司马二叶已经胆怯,打起了退堂鼓。

“是的,这是芦山岗,不算很高的山。再往前走,山更高,路更陡,马儿行走都艰难,还要雇背夫了……”

“哎呀!我的娘呀!那会累死我的,我不走了。”

都说青菜萝卜,各有所爱,赵云这辈子就喜欢猪肉炖萝卜,不管吃多久都不会腻。

“算了,不教你了,你就是一根木头。”

司马二叶理解不了赵云的专情,就如赵云理解不了他的花心。这个话题打住了,大家都陷入了沉默中。

柳美馨更是喜爱赵云,拉着他的手:“这才几年功夫没见云儿,他已经长成了男子汉,不枉若雨为他烧了那么多香……”

看到两人行色匆匆,像是赶路的样子,赵云忍不住地问:“柳姨,端木叔叔,你们要去什么地方?”

柳美馨把赵云拉到树林边,低语:“我们接到一个软镖,要护送一件很重要的东西去西域。没想到会遇见你,实在太好了。”

穿过平坦的大道,进入山区,这山比石碑山高多了,只看到陡峭的山脊直入云霄。

“公孙掌柜,难道我们要穿越这座山?”

伙计们都在窃窃私语,说司马二叶这次阴沟里翻船,竟然爱上一个孕妇,这糗出大了。

烈日当头,商队缓缓前行,伙计们都神采奕奕,把这两天积聚的力量,都爆发出来。

只有司马二叶耷拉着脑袋,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公孙渊摸着稀疏的胡子,运筹帷幄,缓缓前行。

“二少爷,我不是木头,只是我的心已经被千柔占有,已经装不下别人了曾经,赵云幻想过,如果他变成美男子,必定要谈几百次恋爱,把他失去的东西都找回来。

但那只是想象,等他真的变帅以后,他的骨子里还是古板,一个女人就把他的心装满,竟然容不下别人。

“也不远,只要翻过芦山岗,就能看到雪山,穿过雪山,过了草地,就能到达美人谷。”

“哇,还有雪山和草地,那我们快点走。”

“虽然此去西域路程遥远,但是沿途的风景美不胜收,人生如果不走一趟,实在遗憾。

所以我不顾年迈,也要去西域一趟,看看异域风情,感受一下佛家圣地,那这辈子也算值了。”

公孙渊说出了心里话,本来这条路司马焕要一起前行的,因为司马二叶不能独当一面,司马家诺大的家业无人管理,司马焕只能心装遗憾。

“公孙掌柜,你也不老,才年过五十。从你现在的身体和心态来看,能活一百岁。

司马二叶虽然冒失,小嘴很甜,公孙渊在司马茶庄多年,司马二叶把他当亲人。

摇晃着皮鞭,司马清儿洋洋得意:“还是我神机妙算,随后跟来,不然美景都让你们看了,那我吃亏了。”

大家嘻嘻笑着,都精神十足,司马二叶更是一马当先,往前冲去。公孙渊给赵云使了一个眼色,他赶快跟去。

大山郁郁葱葱,小溪缓缓流淌,到处都是鸟语歌声。越往上面走,视线越宽阔,司马二叶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秀丽的大山,大声吼叫,空山中传来他的回音。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看到如此美景,赵云忍不住地朗诵起了苏轼的《题西林壁》。虽然这是芦山岗,不是庐山,但拿出来应应景还不错。

“好诗,好诗。”

从对面的山头上,传来一个姑娘清脆的声音,听起来有点耳熟。

“嗨,对面的姑娘看过来,看过来,不要对我不理不睬。”

平常古板的赵云,可能是受了司马二叶的影响,变得活泼起来,唱起了任贤齐的歌曲。

“哇,大哥,你不但诗写得好,歌儿还唱得这么好。二叶能与你结拜,筒直是上天赐给我的福气了……”

虽然司马二叶有点冒失,有点花心,但心思单纯,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高兴就夸赞,生气了就骂,还算坦荡。

双手捂在嘴上,做出一个圆筒,对着对面山头吼叫:“姑娘,你不要藏头露尾,可以出来一起聊聊诗词,谈谈风雪。”

一个白衣女子,衣袂飘飘,从对面的山头飞跃而下,轻功好生了得。

等到姑娘飘然而来,赵云看清楚了她的面容,这是在客栈的那个白衣女子,和他一起捉弄赵谦,难怪声音那么耳熟。

“哎呀!仙女姐姐,咱们就是有缘,在客栈一别,没想到还能见面。”

司马二叶嘴甜,火辣辣地看着白衣姑娘。可她的目光,却落在了赵云硬朗的脸上,抿嘴而笑。

“是我和赵大侠有缘,想向他领教一下诗词。”

赵云喜欢唐宋诗词,只会硬背,不会抒写,脸上微微发红。还好他被哂黑了,没有人知道他的脸颊已经发烫。

“姑娘,这不是我的诗词,我只是随口背出来而已。”

“这是那位高人的诗词呢?我要向他请教请教。”

赵云知道穿越到北宋,但算了一下时间,苏轼还没出生,趟尬地笑了笑,不知道怎么回答。

“大哥是诗词高手,但就是太谦虚了。如果我有他那样的文采,早就去开书局了,根本不用做伙计。”

司马二叶表面是夸赵云,其实也在点明赵云是伙计,他是少爷,身份高贵。

“伙计有这样好的文采实在难得,总比那些胸无点墨的少爷好。”

白衣姑娘看起来柔软,话语却很直接。司马二叶也不知道羞耻,还往她的面前贴。

“大哥,你真是傻,食物有百味,女人也有百味,你怎么能在一根树上吊死,那你这辈子,就亏大了。”

赵云想起来了,章若雨曾经说过,他们在镖局的时候,还有一对护镖侠女,是他们的好朋友,最喜欢赵云。

现在好了,大家都要去西域,可以同路,又多了两个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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