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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备战

  • 作者:浊酒当歌
  • 类型:架空历史
  • 更新:07-10 05:20:39
  • 字数:7464

从此之后,夔州军的作战方式,有了质的变化,以前光靠鸟统和灭虏弹以及长枪阵的招式,变得更加的花样繁多,层出不穷,完全可以根据对手的阵势,选择性针对性的碾压。

新增的兵,要抓紧时间进行基础性的队列训练,加强团队意识和服从观念,特别是要提升勇气,完成平民到军人的转变;老兵则要提高战术素养,进一步的磨合相互间的默契度和配合作战能力。

王欢又给他说了一遍,才让他堪堪明白枪托是个什么东西?

不过他听懂之后,脸色大变,连连摆手,摇头道:“不可不可,大人,这枪托不可装?”

而鸟统手们,依旧在夔州军鸟统教头严明德的率领下,练习着端枪的姿势和射击的准确性,每一发铅弹都是宝贵的,每一两火药都得之不易,像明朝军队一样滥射乱打,毫无益处。

严明德困惑了,迟疑的答道:“不过,这是必须的啊,不这样做,根本抓不牢握把,也就难言打准了。”

“后坐力大,无非是手腕力度有限,不能抵消火药产生的冲击力,可以用这个办法解决。”王欢拿起鸟统,四下里看看,从地上捡起一块扁扁的木板,接在鸟统后面:“装一个枪托,射击时抵肩射击,用肩膀来卸去这股力道,肩部乃全身最稳的部位,即可在射击前提供稳定的支撑,又可在射击后控制统身不飞。”

“枪托?”严明德眨眨眼,不明所以,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

幸好身边一直盯着他的严明德眼疾手快,伸出一只手及时的抓住了鸟统,才免去了王欢出丑。

王欢吓了一跳,这还是他第一次亲自打换装黄色火药的鸟统,没有想到,后坐力比装黑火药的鸟统大了数倍。

“大人,我夔州军的火药霸道无比,装药量已经减少了许多,仍然劲道十足,第一次打准备不足,很容易发生刚才的情况,只要打过一次,就能体会到其中的力度了。”严明德怕他难堪,连忙给他台阶下,解释道:“末将教导鸟统手,都要先练习手劲,待到手劲能抓稳握把不至于脱手的时候,方可练习射击,大人一来就能开火而鸟统不脱手,已经很难得了。”

此刻的汉中,已然成了一座兵城,充满着肃杀紧张的气氛,就像这炎热的天,就差一把火就能点着。夔州军风林火三大营头,齐聚城中,整军备战。

经过豪格骚扰四川的一战,王欢对每个营的规模做了修改,为适应越来越宏大的战争规模,扩充了人数。

每营原本有千人队三个,合计三千人,在这个基础上,王欢提拔了在前一次战役中有功的将士,升为队长和百人队长,每营新增了三个千人队,每营增加到了六千人。

时间苒苒,转眼到了九月下旬,虽近树木萧瑟的秋日,但肆虐的秋老虎仍然把天地间烤得让人透不过气来。

王欢看看远处毫发无损的草垛子,心道这一枪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还很难得?

他知道严明德心意,于是摆摆手,转移话题道:“这么一来,手劲倒有了,却是浪费了训练射击的时间,不能快速的提供大量的鸟统手。”

如此一来,王欢麾下的风、林、火三大战兵营,分别各有千人队六个,其中四个步兵队,一个骑兵队,一个战车营,装备各异,功能不同。

还有一个千人队,则是车营,装备着一水的四轮大车,四轮大车仿照偏厢车的样式打造,搭配夔州兵仗局新造的轰天雷,行军时可以装载给养物资,算是辎重营,战时将四轮大车的支架一放,厢板落下,就成了一道道固定的城墙,成为牢不可破的后方屏障,而轰天雷可以抬上战场,用恐怖的火力予以敌军毁灭性的杀伤。

本来王欢还想用大车拉载弗朗机炮,但实心弹丸在野战中的效果并不怎么好,除非大量装备齐射,否则杀伤能力远远及不上轰天雷,况且弗朗机炮的重量比轰天雷要重上许多,于是在没有开发出新式大炮之前,王欢放弃了这个打算。

王欢也参杂在鸟统手们中间,端着一杆鸟统,前面架在一杆插在地上的月牙斧上,左手托枪,右手握着握把,食指搭在扳机上,全神贯注的瞄准十丈远的一个草把子,凝神静气,稳稳的端着枪瞄了好大一会,才轻轻的压下扳机,等到一口气屏住,全身最为稳定的那一刻,猛然扣下。

“砰!”的一声闷响,铅子飞出。

王欢有些意外,枪托是后世革命性的发明,怎么就不能装了?

“大人,这鸟统射击时火星四溅,用手握着握把,眼睛隔药池老远瞄准都会被溅一脸坑,装上枪托隔得更近,火星溅入眼睛,这人可就废了。”严明德直言道:“况且,鸟统手们心里都对炸膛有抹不去恐惧,打枪时能距离统身远一点就远一点,哪里还敢用肩膀抵着鸟统去扣扳机,一旦炸膛,人就完了。”

王欢恍然,原来如此,火绳枪的时代,这倒的确是个问题。

“不过这枪托的确有用,抵住肩膀,无论力道多大都能稳定控制,可惜了。”严明德将木板夹在鸟统尾部,抵住肩窝子试了试,举起鸟统向四周瞄了瞄,有感而发的说道:“其实如今我们夔州兵仗局出的鸟统很不容易炸膛,如有巧匠能解决火星迸溅的问题,就好办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王欢眼前一亮,想起了一个解决的办法,兴冲冲的朝严明德肩上一拍,正要说些什么,却听校场边上一人飞奔而来,口中高叫着:“大人,大人,京中有旨意到!”

旨意?王欢皱眉,皇帝又要自己做什么了?莫非还要嫁个公主过来?

……

稍息之后,王欢换上了一身官服,沐浴更衣后,施施然走入汉中行辕的大堂里。

汉中川陕总兵行辕,没有在汉中城内,而是建在汉中城东门外五里的一片旷野中,说白了,就是个军营,以粗木为墙,以壕沟为障,搭建了无数房屋,外加一块巨大的校场。

王欢的大堂,就是其中一间极为宽大的木墙草顶的房子。

当王欢迈步入内的时候,堂上一个身穿五品官服的兵部员外郎,正一脸震惊的站在房子中间,抬头四处打量着,不可思议的眼神里,满是对一名当朝伯爷、堂堂正三品的挂印总兵,居然把自己的节堂安置在草房里的行为,百思不得其解。

听到脚步声响,员外郎停下不断摇动的头,急忙转身,看到了王欢。

“平凉伯有礼,下官见过伯爷。”他躬身施礼,虽然是来宣旨送堪合,宣布朝廷的命令,但上下尊卑的礼数不能乱,王欢地位官职远高于他,应该施礼。

王欢大刀金马的略略点点头,从他身边走过,坐到居中的主位上,朝旁边一伸手:“上差有礼,请坐。”

员外郎经常出外差,见过无数比王欢更加跋扈的外镇武将,倒是不以为意,答应一声,坐了下来。

他坐定之后,也不耽误,直接掏出了兵部堪合文书,递给了王欢,连带着一五一十说出了朝廷的意思,他用词很得体,非常谨慎,小心翼翼的不要得罪了王欢,毕竟外镇不服朝廷调令,已经很长时间了。

王欢验看了火漆,拆开封皮匆匆阅过,心道果不其然,永历皇帝押宝在自己身上,想让西北出兵,与姜瓖呼应,从北方攻过去,搅乱清军部署,让多尔衮南北失措,按下葫芦浮起瓢,趁乱取利。

仔细看了堪合文书,王欢沉吟了片刻,似乎在思考。

那员外郎很忐忑的看着他,生怕王欢开口提出条件,因为他这次来,什么都没带,没有朝廷的粮草,没有犒赏的银两,就空口白牙的要王欢出兵,这简直是耍无赖,试想,哪里有朝廷调兵,还要军镇自己解决军饷粮草的。

“好,我这就准备,月底出兵。”王欢放下文书,淡淡的说道,仿佛在说一件理所应当、责无旁贷的事情。

员外郎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愕然睁大了两眼看着王欢,身子因为惊讶而有些前倾,胸前一根亮闪闪的吊坠,不经意间从他的领子里掉了出来,挂在脖子上璀璨生辉。

王欢顿时被吸引了注意力,毕竟男人戴项链在这个年代很少见,他看了看那根发光的东西,双目顿时圆瞪,比那员外郎的眼睛睁得还大了几分。

因为他看到的,那员外郎衣领中掉出来链子上,赫然挂着的,是一个耶稣像!

耶稣像,天主教的标志,而天主教在中国的传播并不广泛,具体在此时的大明朝,不亚于佛教在欧洲的罕见度,能看到一个挂耶稣项链的天主教徒,极为不寻常。

王欢的脑海里,立刻炸出了两个人的名字。

这两个人,在明朝的历史上,堪称空前绝后的天才,百年难得一遇的国宝。

王欢屏住呼吸,竭力控制住因为激动而有些发颤的手,紧紧抓住椅子的扶手,用略带结巴的声音,颤声问道:“敢问这位大人,姓氏名谁,在兵部任何职司?”

不待别人回答,他就亟不可待的又问道:“可是姓徐?可是姓孙?”

员外郎已经从惊讶中恢复过来,正在低头暗自感慨,这位平凉伯不愧是忠君事国的良臣,什么要求都没提,就答应了出兵作战。

所以当王欢语调古怪的发问时,他才抬头看向王欢,那张因为激动而扭曲的脸让他吓了一跳,不自觉的朝椅子上缩了缩,惊恐的答道:“姓、姓徐,下官姓徐,乃兵部职方司员外郎徐尔觉是也。”

话音未落,王欢仿佛中了邪一样一跃而起,猛扑过去,将徐尔觉从椅子上拉了起来,一个熊抱过去,口中不住的狂笑。

(本章完)

后坐力的作用下,统身猛地向后一冲,王欢的手不受控制的被统身带动上扬,措不及防之下,鸟统差点脱手而飞。

增加的三千人,一千为与原本的千人队一样,为步兵营,一应规制编成,与原来的完全一致。

另外两个千人队,一个全部是骑兵,将李定国的人马选取精锐,得精兵三千,打散重新编为三个队,分别配置到三个营头中去,作为机动力最强的打击力量,充作一旦战事焦灼、起到一锤定音的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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