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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回归

  • 作者:紫不语
  • 类型:科技进化
  • 更新:12-22 18:27:23
  • 字数:10750

可是,即使是这样,我仍然想再次见到他,哪怕一面也好,即使他已经不记得我,即使他会因过去的事情而鄙弃我。

这份情感,执拗到连自己都感到惊讶。

“很好,我希望可以赶在约翰先生出门前将推荐信送到他手上。”他站起身,走到窗旁,半个身体探出去,向下面招了招手,“嗨,塔维,你想不想赚上两个铜币?”

那个名叫塔维的卖报童显然不是第一次接到跑腿的任务,他从安德烈手上接过了那份将要送给剧院老板的信。

半年后,雾都。

“对不起,让您为难了。”我低声说,并不确定这是不是一种婉拒。

年轻的安德烈·道格拉斯先生沉吟了一会儿,问道:“你是否愿意在剧院里找一份工作?”

“非常乐意,先生。”

我正在为自己过早的拜访感到愧疚的时候,他抬起了头,扬了扬信纸。“感谢你为我带来威廉叔叔的信,黛西小姐,叔叔的身体还好吗?”

“是的,道格拉斯老爷的身体非常健康,今年猎狐节上他亲手捕猎到的战利品比去年还多一倍。”我小心地斟酌字句。

感谢好心的道格拉斯先生,他收留了无家可归的我,并且给了我一份旅馆女仆的工作。当我存够了旅费准备去雾都找阿尔伯特少爷的时候,他又慷慨地给我写了一封推荐信,让我去找他的侄子安德烈先生。

这样就足够了,我没有贪心到希冀能重新站到他身边。

从土伦监狱获释之后,我回到了依云镇,可是当年阿尔伯特少爷住过的那座宅子早已人去楼空。

十一年实在太漫长,这座以疗养出名的温泉小镇上的住客又总是来去匆匆,早已没有多少人记得当年的旧事。

横亘着十一年的时间长河,我静静地凝视着那盏昏黄的灯火。

等到抵达了雾都,我才知道安德烈先生竟是雾都新近最当红的剧作家。这位年轻漂亮的剧作家颇得城中贵妇的喜爱,约会繁忙,我接二连三的拜访都扑了个空,直到今天早上才见到了他。

“叔叔在信里说你是一名优秀的贴身女仆,品行端正,受过良好的训练,并且曾经在一位伯爵的府上服务过。这是一份无可挑剔的履历,但是……”他拿着信的手支住了下颌,这个微微有些女气的动作由他做来有些轻佻,那双总是弥漫着水汽的蓝眼睛忧虑地眨了眨。“你知道,现在不是社交季,那些尊贵的小姐和夫人们大都出城度假了,这个情况下想要找到一位满意的雇主并不是太容易的事情。”

那份卑微的暗恋,连花苞都没有绽开就被冰雹打进了尘埃中。

这么说,阿尔伯特少爷最终如愿以偿地娶到了玛格丽特小姐,那两个人站在一起时一定是美不胜收的画面,连最优秀的画家也无法将之描绘一二吧。

我想笑着祝福,却站在路灯下愣怔了整整一晚。

清晨的雾气已经散去,灰色的尖屋顶懒洋洋地躺在不甚明艳的阳光下,马车辘轳从鹅卵石铺就的街道上匆忙滚过,戴着礼帽的绅士和手持羽扇的淑女擦肩而过,报童和小偷混杂在人群中,精神抖擞地开始一天的工作。

这座城市的清晨才刚刚开始,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衷心地欢迎它,就比如说我面前的这个青年。

半个钟点后,楼梯上传来报童的脚步声,他送来了剧院老板的回信。

我绷紧了上身,双手绞在一起端放在膝盖上。

剧作家只用了一眼就看完了信。

“我很抱歉,黛西小姐。”他轻声说。

我努力掩饰失望。“不,非常感谢您,安德烈先生,我会尝试去寻找其他雇主的。”

他竖起一根手指摇了摇,阻止住了我的话。“别误会,约翰先生没有拒绝我的请求,他愿意为你提供一个工作。但是很遗憾,剧院的其他部门都满员了,只有在打扫方面缺少人手……”

我明白了。“我愿意接受这份工作,安德烈先生。”

“你确定吗?这可不是替小姐缝裙边、帮夫人泡红茶之类轻松优雅的工作。”

“是的。”我坚定地回答。

他并不知道,在土伦监狱我挖过矿,划过平底船,打扫过囚犯的公用厕所,多年的监狱生活早就令我学会了忍耐。更何况,眼下我需要的是一个栖身之所,在雾都安下身来,然后再去寻找阿尔伯特少爷。只要能够距离这个目标更近一步,我又有什么可以抱怨的呢?

在安德烈先生的举荐下,我得到了这份工作。

我的宿舍在玫瑰大剧院的阁楼上。

剧院的看门人带着我踏上咯吱咯吱作响的陡峭楼梯,仅有的光线来自于他手上端着的一支蜡烛,烛火昏黄暗淡,有好几次我都差点错脚摔下去。

“到了。”看门人打开一扇破旧的木门,将我领进门之后他就径直离开了。

这是一间由阁楼分割而来的小小房间,斜斜的屋顶压下来,使得房间内的高度刚够直起腰。一张单人床,一个两门衣橱,一张书桌,就是房间内所有的摆设,虽然简单却已经足够日常使用。

打开行李箱,我把能暴露女巫身份的物件都翻了出来,一一藏进了衣橱里,想了想,又在橱门上加了一把铁锁。

如果被人发现新来的清洁女工是一个女巫,不但我会被赶出剧院,连好心的安德烈先生都可能受到牵连。这个时代虽然已经不像以前那样拘捕焚烧女巫了,但普通人还是无法接受身边有女巫的存在。

行李箱的最下面压着那本陪伴我漂洋过海的巫典,我顺手将它翻开,一枝干花轻轻地飘了出来。

那原本是一枝粉红色的玛格丽特花,历经多年,粉色早已褪去,花瓣也有些破损。

我拈着那枝干花,不觉地有些恍惚。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

当年,阿尔伯特少爷在依云镇的度假别墅里种满了这种和心爱的玛格丽特小姐同名的花,一到春天,这种纤弱的小花一齐绽放粉红、洁白或者浅蓝的花瓣,连成一片的花瓣海洋像一张美丽至极的绒毯。

每到阳光正好的午后,阿尔伯特少爷就会和玛格丽特小姐坐在鲜花盛开的庭院中一同喝下午茶。

当时,被阿尔伯特少爷救下的我已经成为了他的女仆,我为他们泡上红茶,然后静静退到一边。

只要那两个人在一起,就会让其他人觉得无法打扰,好像有一面无形的玻璃墙,将他们单独隔在一方小小的世界中。

他俯身采下一朵粉红色的玛格丽特,在唇上一吻,然后轻轻地簪在玛格丽特小姐熔融黄金一样灿烂的卷发上。

他和她相对微笑,一旁的我却微微地有些悲哀。

下午茶结束后,那枝玛格丽特花遗落在描金骨瓷茶杯旁,我小心地捡起来,将它依偎在脸颊上。

那上面仿佛还残留着阿尔伯特少爷嘴唇的温度,如此地令人眷恋。

我跪在地板上,用力地拧干抹布。

二月的雾都还很寒冷,木盆里的温水不到一刻钟就变得冰凉沁骨,我的双手冻得通红,攥在掌心中的抹布像是一块寒冰。

还有大半个舞台要擦呢,我直起腰环视这个有二十个我的房间大小的舞台,在心中轻轻叹了口气。

为玫瑰大剧院工作已经半个月了,我慢慢开始习惯这里的生活。

我每天凌晨四点起床,先打扫化妆室和道具室,接着擦拭舞台。下午两点,当演员陆续抵达剧院排练的时候,我着手清洁走廊和楼梯,晚上七点开演前全部打扫完毕。

薪水每周结算一次,每次七十五个铜币,对于普通的雾都人而言这点薪水只够维持温饱,但对于吃穿没有什么要求的我来说已经是一笔大数目了。

我把它们存在一只陶罐中,摆放在床头,临睡前投一枚然后许一个愿望,每个愿望都是一模一样的,铜币丢进陶罐时发出的清脆声响莫名地让人觉得安心,仿佛这样奢侈的愿望真的能被万能的黑暗君王聆听到一样。

——想再见到他,我只想再见到他。

只要看到他幸福的样子,我会站在街角默默祝福他。

“我还是坚持认为,没有人比您更适合这个角色的了。”

幕布那边传来的对话打断了我的发呆,我慌忙低下头继续擦地板。

两个人的脚步从舞台的边缘一路蜿蜒而来,停在离我不到十米的地方,我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那个拿着一叠稿纸手舞足蹈说着什么的是安德烈先生,他正极力游说一个女演员。

那个女演员背对着我,看不到面孔。她的个子相当高,比安德烈先生还要高出一个头。大多数高个子多少都会有一些驼背,但那个女子姿态挺拔优雅,远远的一个背影就足以吸引人们窥探的视线。

“您看,一个孤儿院的可怜女孩受尽了虐待,但她勇敢善良,用一颗美丽的心融化了一位伯爵的心,还有什么比这个故事更吸引人的,雾都的小姐们会毫不吝啬地将眼泪和鲜花送给它。而您,塞西莉亚小姐,这个角色简直是为您量身订做的,请不要拒绝我的请求,亲爱的小姐。”

塞西莉亚,听到这个名字,我的心跳了一下。

哪怕最孤陋寡闻的人也不会不知道这个名字,它代表着这个国家所有的舞台上最闪烁的一颗明星,近年来最当红的女演员,玫瑰大剧院的台柱。

好奇心轻而易举地战胜了理智,我竖起了耳朵捕捉他们的对话。

“安德烈先生,我同意您的观点,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好的剧本,但是您不觉得,爱丽丝这个角色应该由甜美一些的女演员来演绎吗?”略微低沉嘶哑的声线,像是大提琴的婉转的低吟,在心头轻叩一声,然后袅袅震荡开去,余音不止。

我从未听过这么浑然天成的性感声音,几乎是下意识地想看看声音的主人,抬起头的那瞬间,正好那名女子转过身,视线猝不及防地碰撞。

那不是我所见过的最美丽的脸,却拥有让人看过一眼以后再也无法忘记的奇妙魔力。

她没有化妆,皮肤白得近乎病态,深邃的眼窝聚集起阴影,而翡翠色的眼睛却突破阴影的束缚光彩流溢。她的嘴唇很薄,微微抿起,没有一点上翘的弧度,流露出一种惊心动魄的刚毅和坚定。

相对于纤细型的女子,她的体型略嫌高大硬朗,但演员特有的优雅风姿成功地掩饰了这点不足。那袭时下流行的银灰色无裙撑高腰丝裙低调而奢华,裙摆顺着轻微的动作飘逸拂动,将它的女主人映衬得如同一只临水照影的天鹅。

那只天鹅此刻正凝视着我,我的大脑中瞬间流过震撼的电流。

“甜美?不不不,我不需要那些咯咯傻笑的年轻女演员,只有您才能演出爱丽丝灵魂中的坚强。”

安德烈先生激动的回答将她的注意力吸引回去,当她的视线从我身上移走时,我竟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仅仅一两秒钟的时间,我却觉得被她的视线压制到无法呼吸。

有些人天生存在感稀薄,有些人浑身闪闪发亮,而另有一些人一出场就能将前两种人身上所有的光和热全数抢夺,然后焕发出千百倍的明光。眼前的这个女子就是后者,我开始明白为什么她会成为雾都最受欢迎的女演员了。

这样明丽的人自然是与我无关的,听到那两人的话语声渐渐远去,我搓了搓红肿的手,难以遏制心中的激动。

应该就是今天了吧,我默默地想。

在抵达雾都的第二个礼拜,我就找到了位于雾霭河畔的拉斐特伯爵府,可是府邸铁门紧锁,我询问了附近的报童才得知拉斐特伯爵半年前去了泊夫蓝。

失望透顶的我只得继续等待,直到昨天,我发现伯爵府突然焕发了生气,进出人流不断,送牛奶的,运木炭的,打扫烟囱的。从他们的口中,我得到了令心境直到现在都无法平复的好消息。

阿尔伯特少爷,终于要回雾都了。

晚上七点,玫瑰大剧院灯火辉煌,帷幕缓缓拉开,掌声雷动。同一时刻,我围上披肩,戴上帽子,从剧院的后门走进了沉沉的夜幕中。

晚上的雾都到处弥漫着那令它声名远扬的迷雾,灰色建筑物尖顶在乳白色的雾气中挣扎起伏,像是云海中的无数灰色暗礁。路灯在雾气和夜幕的联手围剿下简直无计可施,只能勉强将橙色光晕播撒在灯柱两三步路周围。

我没有在夜雾中迷路,却也花费了比平时多一倍的时间才抵达拉斐特伯爵府。

站在伯爵府铁门外的马路上,我呵了一口气在冻僵的手心中,仰起头,伯爵府像一只蹲坐的巨兽,沉默地隐没在迷雾中。每个窗口都是黑漆漆的,并没有居住的迹象。

难道他还没有回来吗?微微的失望借着寒冷助力一点一点爬上我的脊背。

一点微弱的灯光突如其来地在二楼的某个窗口亮起,也许是某只手拉开了窗帘,让摇曳的亮光穿透了迷雾。

那里大概是起居室吧。

我闭上双眼,深深吸一口气。我几乎可以想象得到阿尔伯特少爷此刻正坐在壁炉前的扶手沙发里,从右手边的花梨木边桌上拿起一封信,那或许是某位商人寄来的账单抑或是某位贵族千金的求爱信。他不耐烦地用暗银雕花裁纸刀割开火红色的封蜡,扫视着信纸上的内容,好看的眉头微微蹙起,仿佛需要极大的意志力才能忍受写信人枯燥乏味的话语。

十一年前,在那座温泉小镇的拉斐特伯爵宅邸中做女仆的日子中,我曾无数次看到这样的一幕。久而久之,它成了我脑海中的一幕浮雕,生动得仿佛只要伸出手就可以触摸得到。

我伸出手,触摸到的只有冰冷的雾气。

横亘着十一年的时间长河,我静静地凝视着那盏昏黄的灯火。

这样就足够了,我没有贪心到希冀能重新站到他身边。

我永远不会忘记,在我被逮捕的那一刻,他居高临下地俯视我,像看着一堆垃圾。当时的我无地自容,蜷缩在地上,被警察拗断的那只胳膊上的疼痛变得微不足道,我恨不得当场死去也不愿意被他那样看着。

所以,像现在这样是最好的结局,遥遥守望着他,在他并不知晓的地方。

他穿着一件灰色细条纹丝质晨衣,稻草色的头发乱七八糟,还没有完全从睡意中清醒过来的蓝眼睛有些睁不开似的扫过手上的信。

我在依云镇上无望地徘徊了三天,才在一位旅馆老板道格拉斯先生——的口中打听到了一些关于阿尔伯特少爷的消息。

他告诉我,拉斐特伯爵家那位高贵的少爷娶了奥斯汀男爵家的小姐,婚后不久,夫妻俩就搬到了雾都,再也没有回过依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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