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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业

  • 作者:桃花郡主
  • 类型:短篇文学
  • 更新:10-02 11:48:03
  • 字数:3464

老板娘愣了愣,“但这里的确是人家的房子,看过房产证了,是真的........”

宁曦耐心解释说:“阿姨,你真的不用搬。用一个法律专业名词来说,叫做买卖不破租赁。意思就是说,不管这个房子卖了几次,但你的租赁权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他们卖房的时候,应该先通知你,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购买权的。如果因为他们没有提前告诉你就进行了买卖,造成了你的经济损失,你甚至可以去起诉他们要求补偿。当然啦,考虑到诉讼成本,可能不太划算,这个另说。最要的是,你可以继续在这里开店,新房主没有权利要求你现在退租。”

今天是靠才华吃饭的一天。宁曦说:“不用,阿姨,我也就是和你聊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宁曦准备开吃,听到老板娘感慨说:“懂法律就是好啊!我得让我女儿也去读法律专业.........”

老板娘听完宁曦这一段话,终于明白了,惊喜道:“真的吗?小姑娘,你不骗我吧?”

林知韵想了想,似乎是觉得得到了夸奖,就笑了。他是那种孩子般咧嘴笑,不奶萌,但是好看。毕竟,长得好看的人笑起来会更好看。

宁曦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

两碗升级版的炸酱面上桌,老板娘说:“小姑娘,今天给你免单!”

“阿姨,这件事情主要还是需要你们双方协商,希望对方是个通情达理的。”懂法律很重要,但协调更是解决这种纠纷的关键所在。

“那真是谢谢你啦!小姑娘,我要给你加勺肉沫,谢谢你啊!”老板娘用实际行动感谢,热情更盛。

讲真,这家店的味道是真的好,主要是价钱实惠。如果这家店不开了,宁曦钱袋空虚,还真的不好找下一个吃饭点。但见林知韵一直看着她,宁曦问:“你一直看我干什么?”看得她怪不好意思的。

老板娘面色出现一丝哀愁,“姑娘,不瞒你说,我们这家店也就开这几天了。”

宁曦问为什么,在她的认知里这家小店干净卫生,经济实惠,完全可以得到四星好评。

“我们这个店面是租的人家的,本来说好租十年的,这才第五年,但是房主两口子闹离婚了,房子转手卖给别人了。新房主是个做水货生意的,要搬过来了,他要求我们这月底之前搬出去,腾地方,哎,这不,该收的不都得收了..........”

老板娘很快端上来两碗炸酱面。宁曦好奇地问:“阿姨,您怎么把桌椅都收了?是店内要更换、装修吗?”

林知韵轻呼一口气,眨眨眼睛,“姐姐说的,我好像也知道。”

宁曦看了看他,随口说道:“你知道也很正常嘛!”

“阿姨,如果你不想搬,可以不搬的。虽然房子买卖了,但你的租赁权依然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法院会支持你的诉求。新房主没有权利要求你搬出去的,只要你不愿意。”

十年的租期,书面合同肯定是有的。老板娘说:“签了,我们当时说好了,签十年。但是,现在这房子是新房主的了,都过户了,房产证都给我看了。人家的房子,人家做主,能怎么办呢?没办法........只能搬走了,哎,希望我家那口子尽快找到合适的地方,只能在别处继续开了........”

本来经营着小店安稳度日,出现了意料之外的事情,老板显得慌张无奈。

宁曦谦虚地笑:“阿姨,你可以去网上查查相关法律规定,可能比我说得清楚。您也可以去那边的法律服务中心咨询一下,也能得到这个回答。”法律人最快乐的事情之一,就是普法,接受崇拜的目光。这里果然是云市最没落的地方,民众法律素养并不高,所以,宁曦得以显摆一回。

这个反转对老板娘来说是个意外之喜,所以她已经完全信了,很开心,又问:“姑娘,你是学法律的吗?上次我听到你跟人说法院开庭什么的?”

宁曦内心:大可不必!看看她这个法律人的现状,宁曦自嘲地笑了。

宁曦说:“嗯,我在律所工作。”轻易她不想告诉别人她是做律师的,毕竟大家或多或少地都有那么一些法律问题,不到万不得已,又不会去拿钱去咨询律师,但如果碰到宁曦这样可以免费有问必答的,那大家就开始毫不客气地白嫖了。宁曦是真的怕了。

林知韵看老板娘一眼,想来是嫌弃她身上的油烟味,刻意倾了倾身子。

宁曦没有注意到林知韵的小动作,听完老板娘的讲述,差点儿笑出声。这题她会,信手拈来。她端正地坐直了,先问一句,“阿姨,你之前有跟房主签订租房合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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