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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次相亲167

  • 作者:东方甲天下
  • 类型:耽美言情
  • 更新:06-23 08:31:02
  • 字数:4848

国内,总有些人迷信东方邻国的人素质很好,甚至普遍都是道德高尚的人。

这就实在是咄咄怪事了。

这就是环境对人潜移默化的力量,很轻易地就能把一个人塑造成截然不同的样子。

变化之大,甚至让其本人都觉得难以置信。就好比,秦末战争中,项羽率领的楚军最爱屠城。与其同出一源的刘邦的楚军就很少这么干。

自古以来,道德高尚者有热衷于觊觎邻居的土地房产的吗?

是这个人变了吗?

实际上不是。人还是那个人,并没有比他在故地多生出一丝权威。

只不过社会环境不是其原生的样子,随心所欲枉顾他人感受的人多起来,于是乎,这人也就从生怕给别人带来麻烦,恨不能见谁都一口一个对不起的小媳妇心态里,猛然间生出爱咋咋地的强梁心态。

相对于那些在公共场合谨小慎微,生怕给他人带来不便的异国人比,的确是粗鲁不文。

但是,这不是人种差异造成的,更不是文化差异造就的。

他亲眼见过,一个所谓的大都会居民,在大街上像个从公元前刚穿越来大都市的野蛮人一样,趁人不注意,就往大马路上吐痰,并且在地铁上打电话,能像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一样,用一口流利的半方言版普通话使劲嚷嚷十来站地。

显然,不是。他们是为了得到公主,以及救公主所能带来的丰厚回报。

说明了,这些骑士不是侠客,不过是精致利己主义者。

m君不是故意贬低西方人。

欧洲中世纪骑士里勇斗恶龙的骑士是为了公平与正义吗?

m君曾好奇地问这人道:你在你们那边,也这样吗?

那人道:不会啊。我刚来这边的时候也不这样。

事实上,其他人的选择,不会与她有太多不同。就好像武松确实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但是若不是酒醉后误打误撞,应该不会冒着性命危险去打虎。

如果,那条蛇不要地方上定时贡献小女孩为牺牲,或者直白地说,不会吃到李寄头上。

那么,她大概不会冒着生命危险,为别人除去这条形似妖魔的蛇。

真正的高尚者应是有着让他三尺又何妨这般宰相胸怀的大丈夫。

当然,在某些公德方面,国人表现的确实不佳,甚至令人汗颜。

事实上,两只军队的士兵主力,以及决策层人士,大都是楚人。

难道是爱杀人的楚人都投奔项羽,不喜欢杀人的都去效忠刘邦吗?

这肯定是不可能的。

那为什么同样是楚人,在项羽的部队里,就是嗜杀如命的屠夫,在刘邦军中就是遵守约法三章的战士呢?

不是人在变,而是大环境不同。

人与其他哺乳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那些野兽,诸如:虎豹豺狼都是凶性不改的猛兽。哪怕被马戏团驯服多年,都难压制其吃人的欲望。

而牛马羊等牲畜,就算凶性大发,也少有张嘴吃人的。有人见过羊吃小鸡,驴吃小猫的,却没人见过它们生吞活剥人的。

人与这些动物不同,会在不同的情境下扮演不同的角色。如果角色的社会地位相差悬殊,那么这个人前后看起来就不像同一个人。

比如:

纵横家苏秦的亲戚们。

在苏秦落破时,他们地位比对方高,经济条件比对方优渥,是一副张牙舞爪,恨不能让其客死他乡的丑陋嘴脸。

在苏秦发达时,他们不过是斗升小民,地位与对方判若云泥,就换成一副卑躬屈膝的哈巴狗嘴脸。

再比如:

韩信在落破时,是要钻人裤裆才能活下去的懦夫,发达后就是举世无双的国士,威风八面的大将军。

当年不敢怒发冲冠与敌同死的耻辱,在吹捧者嘴里变成大丈夫能屈能伸的美德。

韩信作为一个现实的人,有变化吗?

其实,没有。只不过是他手握重兵后,需要下跪的人不再是街上的泼皮无赖,而是更有权势的刘邦。他仍然没有对敌拔剑,殊死一搏的勇气。

没人能否认韩信的才华。但是,也没人能强行拔高其人格。

其人格的卑劣处,不在于不敢与敌人展开不计生死的搏斗。

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没有这种勇气。地痞无赖能存在的原因也正在于此。

如果有谁嘲笑韩信的胯下之辱。这人就过于刻薄,且文过饰非。

m君甚至可以断言,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遇到持刀歹徒的第一反应绝对是落荒而逃。

剩下的百分之十里,有百分之八不跑是因为被吓到手脚发软跑不了。

只有那百分之二,是真正敢冲上去和歹徒较量的真男人。

所以,韩信最初的选择不光彩,但也无需苛责。

可是,他功成名就后,在那个权贵诛杀街头无赖,就像碾死一只臭虫的年代里,竟然没有报复那个泼皮。

这才是他人性中真正卑劣无耻的地方。

要知道,他生活的年代,是一个人们普遍血性十足的时代,是遍地都是豫让、专诸、朱亥之类伟丈夫的年代。

在那种时代氛围下,荆轲作为四大刺客里唯一任务失败的那个,所刺杀的要不是秦始皇帝,所作所为简直就是泯然众人矣,不值同道中人一晒。

有血性的不只是刺客们。那些士大夫们个个也都是骨鲠之士,极具人之位人的风骨。

赵国大臣们因为刘邦侮辱赵王,就怀着君受辱,臣该死的心态,不惜冒着全族被杀的风险,不图大汉江山,就为争口气,就敢向大汉皇帝发起自杀式突袭。

齐国田横兵败如山倒,逃到海岛上栖身,因不愿臣服于他人自刎。他麾下的五百壮士知道消息后,以不能保护主公周全为耻辱,竟然一起自杀殉主。

这种年代,受辱是要用血来洗刷的,不是敌人的血,就得是自己的血。

现在看起来,或许大可不必。在很多人眼里,人的尊严早就不如活着有价值。

但,这是当时的普世价值标准。人要么在受辱后自杀,要么苟且偷生,寻找洗刷耻辱的机会。

在那个时代,有身受屈辱不图报复,苟且偷生的人吗?

诸如:在大马路上抽烟;在地铁里大声打电话;在公共场所肆无忌惮地咆哮等等。

在这一点上,东西方的差别不大,或者说全世界的人区别都不大。

中国古代有一则小女孩杀巨蛇的故事,说是一个叫李寄的女孩,带着一条猎犬,用两把长剑,杀死为祸一方的大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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