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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团支书阿云姐

  • 作者:照来启阳
  • 类型:耽美言情
  • 更新:09-23 11:56:02
  • 字数:5644

“是色色。”翁昌昇毫不犹豫地把色色打包卖了,说:“当年,我和阿建二为了帮她追阿云姐,把阿云姐的单车放气了,然后色色就演英雄救美送她回家,后来我们还趁她爸爸不在家,一起杀到她家里。”

李燕笑得差点把自己的手剁了,说:“你们太坏了,后来沒追到手吧?肯定是她发现你们干坏事了。”

芳芳也笑着说:“你当他是唐僧肉啊?”

色色说:“老翁平时自以为自己是啊,老是一副得道高人的样子。”

“应该不会吧,我们三个人当时配合得天衣无缝。”

“啊,太恶心了,那鱼谁还敢吃啊。”芳芳一脸恶心嫌弃的表情。

“哎,重点不是应该心疼加慰问受重伤的我吗?”翁昌昇愤愤地说。

色色笑着说:“她不吃我吃,我早就想吃他的肉喝他的血了,看可不可以添寿。”

芳芳进门就问:“还有什么要帮忙的吗?”

翁昌昇说:“你们都算好了点过来的,还能帮什么?”

芳芳说:“我怎么闻到一股怨气味啊,我看你躺在沙发上也很休闲啊。”

“对了,等会我们班团支书也过来吃饭。”李燕在那边遥遥地说。

翁昌昇问:“阿云姐不是在合浦教书吗?”

李燕说:“是啊,她明天要去教育局办事,我跟她说你们今天过来吃饭,就叫她干脆提前过来大家聚一聚。”

第二十九章团支书阿云姐

翁昌昇竖起包扎成棒槌一样的手指,说:“看见没?我为了做一道好菜,以身伺鱼。”

李燕解释说:“老翁整鱼的时候,被鱼咬了一块肉。”

猴赛雷啊,这么隐秘的历史事件都能从短短一句话中解读出来。

李燕似乎明白了说:“我知道了,你们想跟她攀关系套近乎是不是?”

李燕又问:“当年你们谁想追她啊?”

“等会她来了我要问问她,哈哈,笑死我了。哎,你说等会色色带着芳芳过来,会不会尴尬啊?”李燕干脆饭都不做了,一副唯恐世界不乱的样子。

翁昌昇肯定地说:“肯定不会,当年八字还没一撇,色色纯粹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这一唱一和的,果然是臭味相投一丘之貉。

不用跟他们一般见识,因为来了位会心疼人的。

走进门来的是一袭及膝的连衣长裙,白底点缀着七彩的小圆点,素雅而不失秀气,腰间的束带只是轻轻地绑系,得体而不显娇娆。

阿云姐还是那个阿云姐。

色色大声说:“阿云姐,就等你开饭了。”

阿云姐是个很优雅的女人,永远带着征服众生的微笑,说:“我还以为很准时,没想到还是迟到了。”

李燕说:“没有,别听他的,还有一条鱼没蒸好呢。”

色色说:“阿云姐不敢吃的。”

阿云姐好奇地问:“什么鱼,很可怕吗?”

李燕就又把翁昌昇想吃鱼却被鱼吃的故事说了一遍,当然了,省略了某些细节。

阿云姐说:“哎呀,伤得严不严重啊?”

翁昌昇当即又举起手指可怜兮兮地说:“被咬了很大一块肉,估计这块肉是长不回来了。”

阿云姐看见那包扎得很夸张的手指吓了一跳,问:“啊,怎么这么惨,手指都断了吗?”

李燕捂着嘴笑说:“没那么严重,是我手笨,包扎得太难看了,你手巧,要不你帮他重新包扎一次吧。”

阿云姐毫不犹豫地拿起药箱就去帮翁昌昇换纱布。

翁昌昇一副对阿云姐爱爱的样子说:“还是阿云姐对我好,不像某些人只会幸灾乐祸、落井下石。”

阿云姐看了看他痛心地说:“什么时候变得口花花了,以前高中时多老实的一个人啊,都是近色色被他带坏了吧。”

色色说:“又关我什么事?是老翁看见你就魂不守舍乱说话了。”

翁昌昇说:“是的,近墨者黑,阿云姐,我早就意识到这个问题了,可是他这个人太皮了,脸皮又厚,就像颗橡皮糖一样,我去哪上学他就去哪上学,我回北海工作他也跟着回北海工作,像我这么善良的人又不忍心一脚把他踢开,所以我决定,以后要主动感化他,让他迷途知返。哎哟,轻点……好吧,我正经问你个问题,可以吗?”

阿云姐没好气地说:“我只是扎你的手又没扎你的嘴?”

手指果然是包扎得秀气多了。

翁昌昇就用这根全新的一阳指指向李燕,说:“这个问题其实是李燕想问,算了,李燕,还是你来问吧。”

李燕看了一眼自阿云姐进门就至始至终都还没说话的芳芳,说:“老翁,你不要转移话题躲避我们团支书的批评教育。”

李燕飘忽的眼神自然逃不过老团支书的眼睛。

团支书阿云姐从小学开始就是班干部,一直到读完大学都是“班领导”,毕业后又担任班主任。

在中国,习惯性力量是很强大的也是很可怕的,你小学一年级若选上了班长,那么很有可能你人生中整个学习生涯都会是班长,自小就培养领导力。

领导的能力就是眼睛一扫,尽得众生相。

于是老领导美女团支书说:“对了,你们也不介绍一下这位美女。”

李燕连忙说:“这是我的初中同学,芳芳。”

色色则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地大大方方地说:“我女朋友。”

团支书阿云姐和某人的口头女友芳芳非常和谐友好的握了手,互赞了对方的美丽。

团支书压根不认为曾经和色色发生过什么。

口头女友压根不知道曾有什么相关历史发生过。

所以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紧张的只有吃瓜的群众。

神经很大条的色色伸出他肥胖的大手说:“阿云姐,很久不见,我们也握一个。”

“啪”一声,肥手被阿云姐一巴掌拍了回去。

色色有一点最是洒脱,屁股后面从不留尾巴,除了低头夹菜,永远向前看,过去了的就过去,云淡风轻。

在这一点上爱吃肉的色色很佛系,弘一法师说:这个世界最好的放生,就是放过自己,该断的断,该舍的舍,该离的离,该放下的要放下。

色色说:“阿云姐你搞歧视,为什么你主动双只手去握老翁的手,却不肯和我握一下。”

李燕笑着说:“你想学老翁?握手礼是老翁的成名作。”

一说起握手,气氛马上就热烈了起来,原因是翁昌昇在高一入学时自导自演的一出戏,让男女同学们都认识和记住了一位高个子。

刚上高一的时候,第一次开班会,班主任热情高涨地演讲一番后,让大家自我介绍,然后必须表演一下才艺表演个互相认识,轮到翁昌昇,他就唱了一首谭咏麟的《朋友》,唱到高潮处:情同两手一起开心一起悲伤,彼此分担不分我或你,你为了我我为了你,共赴患难绝望里紧握你手,朋友........,他高扯着嗓子,环走一圈用力和每一位女同学握了一遍手,那是他第一次握女同学的手,这一握就是全班女同学的手,那么地道貌岸然、激情澎湃、不可抗拒地,和着女同学兴奋的尖叫声,当然还有全班男同学咽在肚子里的谩骂声。

回忆就像一台超时空炖锅,可以让痛苦的往事变成珍贵的经历,让遗憾变成难忘,让不完美的变得美好,让美好的变得更温暖更甜蜜。

说色色,色色就到了,芳芳还带了一瓶红酒。

李燕接着问:“你怎么叫她阿云姐啊?”

翁昌昇认真地想了想说:“因为团支书是大姐大啊,所有人都听她的,而且她是阿建二的表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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