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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妖精七七2

  • 作者:饶雪漫
  • 类型:短篇文学
  • 更新:07-04 11:36:15
  • 字数:2478

我想吃冰淇淋,现在。

好的。他温和地说,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这不,糟到必须离家出走,才有可能解决问题。

他没有食言,真的给我一切我所想要的东西,答应我很多无理的要求,甚至包括在高二的时候休学一年。

林涣之沉默了。

后来,他就说要带我去欧洲旅行,他把护照都办好了,可是我却死活也不愿意去,我就是不让他们遂心。麦子来劝我,说了很多冠冕堂皇的话。我恶狠狠地说:闭嘴!你想去你直说!她愣了好一会儿,眼泪就要出来,林涣之叹口气,把她拉走了。

不上学的日子,我并不爱出门,而是常常在网上,偶尔和林涣之吵嘴,比如他让我去什么英语口语培训班,或者指责我的服装太过前卫时。每一次吵完,我都筋疲力尽。我不是没有想过要缓和我们之间的关系,但实际上却是一日比一日走向糟糕。

我就这样洒脱地离开了学校。

麦子来看我,我把门关起来不见她。她是医生,也是林涣之的老朋友,比林涣之要小十来岁。因为我的骨折事件他们相识,当年,她是我的主治医师,后来不知怎么就成了我们的家庭医生。林涣之和我一样,生平最怕的事情就是上医院,所以一有点小病小灾的,麦子多半会随传随到。她的医术好像还行,最主要的是打针不疼,她一面说着七七你喜欢不喜欢游泳我们有空去海边一面就将针管神不知鬼不觉地戳到我的胳膊里,然后轻快地说:好啦,明天就活蹦乱跳了。

日久生情这句话说得一点没错,麦子就这样慢慢地喜欢上了林涣之,认识我们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姑娘,可是她一直一直也不嫁人。我也知道,她不喜欢我。我偷听到她对林涣之说:你要小心七七,带她出去玩玩,要是发展成抑郁症,那可就麻烦了。

我对自己的身世了解甚少,除了知道自己姓叶,在孤儿院里,他们都叫我七七,叶七七。林涣之领养我后并没有要求我跟他同姓,只是为了上学方便替我另起了一个学名,叫叶小寂。

寂寞的寂。

我明白,他是寂寞的大人,我是寂寞的孩子。

有。他咧开嘴笑了,从此以后,你要什么有什么。

别瞎说。林涣之骂她。

我是医生,还能吓你?

能。医生向我保证,它会跟以前一样。

他听到我的声音,走到床边,俯下身子对我说:七七,对不起,我没有照顾好你。

我的手还能动吗?这是我最关心的。

其实这是我的花招,我不想念书了,我一坐到课堂上就头晕脑胀,不然,我也绝不会在数学课上把那个老师扔向我的粉笔头重新扔回到了他的脸上。更不会和我不喜欢的那个男生在教室里拥吻,那个男生长得像某个明星,有很多人追,最夸张的一次是有个女生为了索要他的签名而追他,一直追到男厕所的外面。

可我发誓,我真的没有一秒钟喜欢过他。

我甚至连他的名字都弄不清楚,到底是叫曾伟,还是曾炜。

我们相依为命。

九岁的那年,我有过一次骨折。一辆疾驰而过的摩托车撞断了我的手臂。那种疼痛对一个九岁的孩子而言是难以忍受的。做完手术,我在昏暗的病房里醒来,看到他立在窗前的背影,第一次感觉到安全这个词的含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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