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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妖精七七3

  • 作者:饶雪漫
  • 类型:短篇文学
  • 更新:07-04 11:36:15
  • 字数:2630

我相信他也是,我们彼此彼此。

他坐下来,问我:吃饱没?没吃饱还可以外带。

你只当养了一头猪。我不惜诋毁自己来回报他的讥讽。

客厅里有种奇怪的植物,一年四季郁郁葱葱,林涣之很钟爱,亲自替它浇水。我朝伍妈做个鬼脸,倒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肚子饱涨得一句话也不想说。林涣之拿着花洒在那里不知疲倦地浇着水。我知道我们之间不会再有争吵,每一次的争执结束的时候都是如此的平淡无味,毫无刺激。我站起身来往楼上我的房间走去的时候,他却忽然喊住了我:七七。

我放弃与他斗嘴,把一杯澄汁喝得虎虎有声。

回到家天色已暗,准确地说,这里是林涣之的家而不是我的家。家很大,四层楼。如果是我一个人呆着我会冷得发抖。我这人和很多人不同,即使是在炎热的夏天,我的手脚也总是冰冰凉凉的,林涣之的秘书曾经为此给我买过很贵的保健品,那个姓朱的秘书削尖了脑袋想要嫁给他,可是林涣之对婚姻一点兴趣也没有。他连总把自己弄成温柔娴淑样儿的麦子都不肯娶,更何况这个姓朱的老是把眼睛涂得金光闪闪的俗女人呢。

他不许我吃那种被朱秘书吹得天花乱坠的胶囊,淡淡地说:女孩子不要乱吃这些东西。一转手就送给了一直照顾我们饮食起居的伍妈。

我跟林涣之说我饿了,要去圣地亚。他握着方向盘说:没问题。

我知道他会迁就我,这是他的弱点,他总是以迁就我来映衬出自己的宽容和伟大,心甘情愿地被我屡屡利用来证明他当初无悔的选择。可惜我并不感激他,我不止一次没有良心地想我宁愿在孤儿院里长到今天,也许平庸也许无奈却肯定不会伤痕累累。

那一顿我吃得很多,仿佛只有吃才可以溺毙我所有的不快。林涣之却全无食欲,在我的对面慢悠悠地品着一杯炭烧咖啡。我一面死吃一面禁不住东张西望,偌大的厅里并没有一个单身的男子,那个叫布衣的,也许压根就没有来。不过我倒是真有兴趣想看看他到底长什么样子,这个唯一有本事在网上逗得我哈哈大笑的男人,到底会是何方神圣。

当然只是短暂地解决,除非有一天,我真正而完全地离开那个家。

见我们回家,伍妈脸上露出欣慰的神色。呵斥我说:去去去,洗个澡,衣服换下来给我!

还夸张地捂着鼻子,好像我才从难民营回来。

林涣之远远地走过来,他看上去挺帅。以前我们班所有的同学都羡慕我有个又帅又有钱的老爸,可是我从没叫过他一声爸爸,他也从不要求我。我一直想弄清楚我到底是爱他还是恨他,但是我一直也弄不清楚。

我一愤怒就又把手机给关掉了。

还是没有一个人看上去会是布衣,这个世界真是充满欺骗,让人绝望。

呵呵。他笑,猪浑身都是宝。言下之意很明了!

我提醒自己不能发火,发火就是认输。于是我笑笑地说:错也好,对也好,还不都是你自己的选择。你要原谅我,我那时只有六岁。

他依然笑:你知道吗,如今三岁的宝宝也会骂母亲,谁让你当初生我下来?言下之意也很明了,你的智商和三岁小孩无异!

趁着林涣之去洗手间,我悄悄地开了手机。为了避免被找到,手机很多天都没开了。刚一打开短消息就蜂拥而至。无数条都是以前那个姓曾的自以为是的帅哥发来的: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

TN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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